2005-03-23 11:14:18marco

通聯紀錄 人人可查 查一次要28天

通聯紀錄 人人可查 查一次要28天
【記者龔小文/報導】

民眾不堪騷擾電話之惱,電信總局預計7 月擬定新法上路,使人人都有查自己通聯紀錄的權利,且有規則可循,昨天修法草案出爐,明定查通聯紀錄的收費上限市話1天2967元、行動電話1天402元,不過查一次要約28天,要快點還要多付費。

過去基於隱私,通聯紀錄只有檢警單位可查,電信法日前修法,明確賦予人民查自己通聯紀錄的權利,電總也擬定作業辦法草案,昨天上網徵求各界意見。

電總表示,用戶只能查自己名下的電話通聯紀錄,並須本人親自到電信業者的直營門市窗口以書面提出申請,業者須嚴格查核身分,防範假冒他人查詢、侵犯隱私。

至於電信業者的通聯紀錄保存期限,市話是最近3個月以內,國際電話、國內長途和行動電話則保存6個月,查不出來源的轉接國際電話、網路電話、公用電話,業者也須註明。

不過,受不了騷擾電話有的民眾選擇不接,或者有的惡作劇電話老是只響一聲就掛掉,電總說,通聯紀錄是完成接通時才產生,沒接的電話不會留下通聯紀錄,自然也無法查得通聯紀錄。

【2005/03/23 民生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