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0 19:10:05marco
教師組工會 現有權益將受損
教師組工會 現有權益將受損
【記者陳康宜報導】針對工會法第四條修法爭議,教育部昨天表示,教
育部原則上尊重教師籌組工會,但若立法院同意教師依工會法組織工會,
基於法律規範應有一致性,教師相關權利義務都要回歸工會法、團體協約
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範,現有權益恐將受損,呼籲教師審慎考量,做
出明智抉擇。
工會法第四條修正案明天將在立法院進行表決,依據黨團協商共識,工
會法第四條修正案共有甲乙丙三個版本,其中甲、乙兩案賦予教師組工會
權,但教師法及相關規定須配合修正,丙案則同意教師及公務人員結社,
但不可組織工會。
教育部指出,若立法院通過版本為甲案或乙案,將有很大爭議。像是勞
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週工作四十小時,但教師每週只有二十五堂課,兩者
不僅時數不同,形態也不同。
因此,教育部強調,教師具特殊專業性,與一般勞工不同,呼籲教師審
慎考量。不過,如果立法院同意教師依工會法籌組工會,教育部將組成專
案小組,研議配套措施並進行修法,包括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
育基本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等,避免產生法律
不一致的問題。
【記者陳康宜報導】針對工會法第四條修法爭議,教育部昨天表示,教
育部原則上尊重教師籌組工會,但若立法院同意教師依工會法組織工會,
基於法律規範應有一致性,教師相關權利義務都要回歸工會法、團體協約
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範,現有權益恐將受損,呼籲教師審慎考量,做
出明智抉擇。
工會法第四條修正案明天將在立法院進行表決,依據黨團協商共識,工
會法第四條修正案共有甲乙丙三個版本,其中甲、乙兩案賦予教師組工會
權,但教師法及相關規定須配合修正,丙案則同意教師及公務人員結社,
但不可組織工會。
教育部指出,若立法院通過版本為甲案或乙案,將有很大爭議。像是勞
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週工作四十小時,但教師每週只有二十五堂課,兩者
不僅時數不同,形態也不同。
因此,教育部強調,教師具特殊專業性,與一般勞工不同,呼籲教師審
慎考量。不過,如果立法院同意教師依工會法籌組工會,教育部將組成專
案小組,研議配套措施並進行修法,包括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
育基本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等,避免產生法律
不一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