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6 15:18:28小眼

霜淇淋與書包

今天下午到住家附近的新X友書局去閒晃了一下,進門時,櫃臺人員忽然喊了一聲:「同學,把書包放在櫃臺。」

當時楞了一下,但心裡很清楚對方指的不會是我,因為早已不具備“同學”的身份,再則我並沒有帶大包包之類的東西。

那位櫃臺人員叫住的是同時進入書店的幾位國中生,看他們書包上的繡字,是在那附近的某所國中。被叫住的學生沒有絲毫的詫異或反抗,乖乖地將書包放置某個地點,堆放於其他人的書包之上,彷彿和該店店員早已存在某種默契,甚至於剛剛的叫喊聲是店員好心地提醒他們遺忘的義務一般。

因為無法釋懷,所以一直偷偷用眼角觀察他們,卻發現國中生們沒有任何我以為會出現的反應,反倒是嘻嘻哈哈地吃著手中的霜淇淋。

是的,沒錯,就是霜淇淋,麥當勞叔叔所販售的10元霜淇淋。

這倒底是怎麼回事?不准帶書包進入,卻可以公然吃霜淇淋?雖然說有些書店或圖書館可以接受民眾有限度的飲食,企圖營造放鬆閱讀的環境,但通常是以輕飲食為主,像霜淇淋這種具黏膩性、會融化的食品還真是少見,尤其是在書包被拒於門外,霜淇淋卻可進入的對比情形,這一線之隔,讓人有額外的聯想。

我努力猜測著這兩者之間的差別。

書店的販售種類除了書之外,還有不少文具類的小東西,像是貼紙、尺、筆記本等等,若有人存心想偷,的確不容易發現,加上這類小商品多不具備電子防盜功能(因為不符合成本),若真的遺失,櫃臺人員只能自嘆倒楣、賠錢了事。以上為遺失的處理方式,若是毀損,則情況不同。書店的經營多為寄賣方式,換句話說,只要沒賣出去、仍確實存在的商品,書店可以要求廠商退貨,而不需要負擔成本。由此大膽假設,下午所看到的情形,可以簡單地描述成書店不願冒遺失的風險,卻不在乎商品被毀損、受到污漬嗎?

另外,在別家新X友並沒有看過顧客被要求包包要放置在櫃臺,是恰好都沒有被我碰上,還是這家特例呢?如果說是後者,那又是為什麼呢?是特別容易失竊?還是被偷怕了?那他們是針對某尺寸以上的包包,還是針對人呢?

越想越覺得不舒服,於是什麼也沒看,就快步離開了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