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4 22:34:18冠蓉

〔戀戀琉璃苣後記之二〕過程既痛苦又快樂

寫長篇小說的辛苦與艱難,一言難盡。

村上春樹曾在《遠方的鼓聲》一書中提到,他寫長篇小說寫到後來,尤其在面對結尾時,往往會產生一種「自己快要死掉」的感覺。一度天天躺在地板上,勉勵自己,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

一旦死掉了,先前寫的那麼多,通通都不算數了。為了抵擋這種黑色的死亡感覺,村上春樹用天天早起跑步,以運動來驅趕用腦過度產生的神經質。

說是神經質,其實也不完全正確,並不公平。

寫長篇小說,的確真殘酷。不僅是腦力的考驗,更是體力與意志力的馬拉松。

《戀戀琉璃苣》創作過程,將近一年的創作馬拉松,抵達終點時,完成十三多萬字。三百多個日子裡,我盡全力過著重複而規律的生活。早上起床,煮杯咖啡,吃塊烤麵包(最愛香噴噴的奶酥麵包),一邊發呆一邊喝著,喝完後打開電腦,點取《戀戀琉璃苣》文字檔,想像力如脫韁野馬,雙手流暢地在鍵盤上飛舞起來……

故事會如何發展,不到打上最後一個標點符號,我自己也不知道。

雖然真的很努力維持寫長篇小說的生活紀律,但,偶爾也會被創作瓶頸給打敗,幾個禮拜耗去了,遲遲沒有一段完整的情節,進度嚴重落後,挫折到一早起床打開冰箱冷凍庫,拿出一大盒冰淇淋,一匙接著一匙,毫無節制地整盒吃光光。

好在,皇天不負苦心人,藉助生活中我喜歡接觸的種種美好事物電影,音樂,美食,紅酒,花花草草——這些因素在在出現小說中,成為其中背景——我安全而成功地度過長篇創作的危險期。

首先,是確立小說的「精神」。

相當喜愛拈花惹草的我,查遍各種花草書籍與網路,最後選擇「琉璃苣」作為小說的重要「隱喻」,是因為有關這種花的唯美浪漫傳聞——預言戀情的命運。

傳說是這樣的︰

用一只透明玻璃杯盛滿清水,手執一朵琉璃苣,心中冥想著令妳牽掛的那段愛情,閉起眼睛,將花朵丟入玻璃杯中。據說,如果花朵在中央靜止不動,就表示這段戀情將會穩定發展,而且成功的機率很高;如果花朵在水杯中飄蕩,就意味著這段愛情將波瀾四起,很難善終。

因為丁小雨在阿始和徐振康之間,天人交戰,神鬼交鋒,所以,我把這段故事,和這美麗的花草牽連在一起。

現實生活中的琉璃苣,花朵嬌小美麗,遍生在地中海區,花色藍色。文藝復興時期的畫家,經常用它來畫聖母馬利亞的外袍。十字軍東征前,總以琉璃苣花浮在酒上,向戰士餞別,以鼓舞士氣。後來的醫學研究顯示,琉璃苣含豐富的鈣、鉀、丹寧和亞麻酸,能影響腎上腺分泌,驅除煩惱,使人變得勇敢。因此,英國人稱琉璃苣為borrage,意即勇氣。

琉璃苣花和葉,可以用於甜點或是沙拉,但因為只能新鮮食用,無法像玫瑰花、薰衣草那樣乾燥,所以,走遍全台灣,幾乎找不到琉璃苣。

但,我卻在網路上找到了。

經過非常縝密的搜尋,我發現了一個寶藏般的網站(註),林先生,一個非常有心保護地球的人,他成功地栽植了琉璃苣,小小湛藍的花瓣,像遙遠的天空中一顆寒星。在這半年內,我時常去林先生的網站討教,在他的指導下,我找到琉璃苣種子,並且成功地栽種發芽,遺憾的是,小小的幼苗,沒能通過前陣子農曆春節的酷寒。

其次,是設定主角的容貌。

現實生活中,我並不是「外貌協會會員」,甚至會在談戀愛之前,矯枉過正地宣稱自己「不要帥的男人」。

或許為了給現實生活一點小小的補償,我看電影非得挑俊男美女演的不可!沒有美女的電影,還勉強可以接受。沒有帥哥的電影,休想要我掏出錢包買票。

我承認,之所以成為阿湯哥數十年如一日的忠實粉絲,背後強大的支撐動力是,觀看阿湯哥主演電影的兩個小時內,總沉溺在一種幻象當中,以為自己就是螢幕上那個和他談情說愛、陪他冒險犯難的幸運女子,在上一刻槍林彈雨的冒險後,下一刻就可以和他關在房間裡獨處,獨攬他那俊美的容貌,強健的體魄,帶著七分純真三分邪氣的笑容,深情擁吻,翻雲覆雨……總之,我是很享受地坐在電影院裡,透過電影,滿足永遠也不可能實踐的人生。

同理,具體勾勒創作中長篇小說主角容貌,虛擬的人物,似乎瞬間躍然紙上,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笑容有眼淚,不僅有助於順利地寫下去,也讓寫作過程添了許多享受的感覺。

我心中的理想的主角是這樣的——

丁小雨︰《末代武士》中的小雪。

徐振康︰師奶殺手裴勇俊。

警察天使︰《Catch Me If You Can》裡頭湯姆漢克的裝扮。

阿始︰這個就複雜一點了。沒有一個可以完完全全代表阿始的長相。在我的想像當中,他是介於「滄桑一點的金城武」和「年輕一點的FALCO」之間。俊美非凡,又帶點邪氣。FALCO是我小時後非常喜歡的搖滾明星,因為他的叛逆與俊俏,深深吸引正處青春期的我,所以,儘管他應為車禍身亡多年,他的笑容依舊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中。

再來,為小說建立合理的邏輯。

把虛構的小說情節,建立在真實而眾所皆知的「背景」(一段歷史、一幅名畫、一塊地域、或一個理論)上,產生似幻似真虛虛實實的閱讀樂趣,向來很對我的閱讀口味。

當紅的《達文西密碼》是如此。

二十世紀女作家吳爾芙的傳奇小說《美麗佳人奧蘭朵(Orlando)》,描述16世紀莊園男主角奧蘭朵,經歷一場離奇的昏睡,竟在清醒時變為女兒身,並從此在16世紀到20世紀間穿梭。每當奧蘭朵對身處的年代、國度、性別、角色感到難過時,惟一的辦法,就是奔逃向下一個時空。亦如是。

這一回,我想嘗試在某個經得起檢驗的理論上,建築我的奇幻城堡。

寫奇幻小說,何難之有?

難的是,找出自己的特色。

比起一般人幸運的是(或者說不幸),我一直都不是「在正常人生軌道上運轉」的乖乖牌,學會了不少雜七雜八或正經八百的學問。我從我過往的沉浸過的領域中,找出自己熟悉而且擅長的部分——物理。

雖然在跨出大學校門時,成了化學逃兵,也一併割捨了所有與科學相關的學問。然而,我從沒有忘記,對數學和物理曾經有過的熱愛。

我非常崇拜物理學大師愛因斯坦。他是我心中不世出的天才。

有幸能夠讀過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我不敢說我讀得懂),我決定,撐起《戀戀琉璃苣》的理論骨架,就靠《相對論》。就藉著這部小說,以或許只有我懂的方式,向我心中的大師致敬吧!

就我能夠理解的範圍,《相對論》徹底顛覆了傳統古典物理學看待「時間」和「空間」的角度。

愛因斯坦建構一個全新的視界︰物體速度增大後,其時間會膨脹、空間會縮小,且時間與空間並不是單獨存在的兩件事,而是共同形成宇宙架構的「時空連體」。

愛因斯坦的數學老師閔可夫斯基,在《相對論》的前提下,經由嚴格數學推論,得到的結論則令我讀來冷汗涔涔:

在「時空連體」中,對每一個體而言,所有過去與未來的一切,都在一個點上相會,而且永遠相會,這個點就是「現在」。此外,每一個體的「現在」都有一定的地方,在他處尋覓不著,那地方就是「這裡」。

多驚人哪!

過去與未來的一切,都在「現在」這個點上,永遠相會。

我深深被這事實給撼動、感動了……

這麼說來,人生,何必苦苦追究過去,不必汲汲營營未來,就好好把握現在,珍惜當下就好。

振康與阿始,也因為如此,永遠活在小雨的心中。

創作《戀戀琉璃苣》的時光中,我重溫了喜愛的科學,體驗了美好的四季,親手栽培過向日葵、彩葉草、九層塔、長春滕、和琉璃苣,聆聽好幾張很有感覺的CD,吃完三百個各式各樣的菠羅、奶酥、或可頌麵包,喝掉大約六百杯咖啡,活得非常豐富。

總括來說,過程既痛苦又快樂。





(註︰花草寶藏網站網址http://www.mdsesd.com.tw/~kinmatsu/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