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長高崇人說,派出所是在九日下午三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他到位於新市街上雜糧行采辦雞蛋時,夥計竟透露表現需先采辦店內商品達二百元後,才可購買雞蛋,因此,質疑店家強買強賣之嫌,所以,前來派出所報案。警方也當即派人至現場認識。
警方暗示,雖店門風稱是企銷行為,但因報案人已於九日到長安派出所提告該店家涉嫌達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八條強迫生意行為,警方受理報案後,將盡速通知該店家負責人到案申明釐清,是否組成社會秩序維護法強買強賣或店家與消費者間的契約自由。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員警至新市街商家領會現場狀態時,張姓報案人並未隨同在現場,警扣問店家人員是不是有發生消費糾紛後,店家即诠釋當時消費過程,並稱采辦雞蛋體式格局是店家商品的促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