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3 02:49:57阿光……嗎?

讓她去吧

有些事,一輩子都忘不了……

在我寫完上一篇網誌的時候,我像是白癡一樣的拿起筆在我的墻上亂寫亂畫,寫了些現在想起來都不知道為什麼要寫的東西,像是『我好恨你!』、『為什麼要離開我!?』之類的字句。

我好笨呢

一直以來,或許我傷心的不是她離開我的事實,而是『沒有她,我前面的路應該怎麼走』的事實。
從14歲到18歲,我總還是個孩子,但我卻許下了到90歲都不會反悔的承諾;也許你們認為那些承諾是沒有辦法給的,像是次級貸款一樣無法兌現的,可是我相信自己。
而也有可能,是我害怕這個社會的現實。

現實就是,沒有人愿意了解我,沒有人愿意相信我。而過去的她恰恰就是那十多年來真正相信我,愿意去了解我的人。

我總是在逃避,可是我一直到現在才弄清楚。逃避這個不愿意了解我的社會,不愿意相信我的社會,一切的一切或許都只是為了逃避。
害怕被別人否認,還怕弱於他人,而誰都沒有錯,錯是錯在這個世界上并不存在可以隨便讓別人指著鼻頭叫罵『哈!我受苦就是這個人的錯!』的人。

Ray有次跟我說:『你想的好像不是這個年紀所想的東西哦』
嗯,我所想的確實不是這個年紀的東西,而我也不知道為啥,怪不得我跟年長的人處得來,哈哈
而怪不得,跟朋友在一起的時候總感覺我沒有辦法融入

於是我決定,從今天開始什麼都不要去想了!我就是我啊!為什麼我要為了一個不愛我的人受苦(她也不是自愿的)?我應該有理由獲得更好的生活啊,雖然我不知道前面的路怎麼走,反正啊,人生就當作是冒險吧!
沒辦法融入社會沒有關系,就找方法啊!
累?就不要勉強自己啊,什麼事都爭第一能怎樣?活得開心才重要啊(雖然我還是覺得次級房貸的風波真的對我家的影響很大,害我花錢都要很小心)!
總之啊!我不知道啦!人生啊,就是要活得糊涂才有趣嘛!
所以啊!再見了吳凱怡!再見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