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一點,多學一些。
這幾天,工作場合上,發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人事室上個月辦了場「自強活動」,也就是「員工旅遊」。
其中有三位員工的眷屬於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
那麼,將三位員工眷屬已繳納的費用歸還,理所當然。
問題來了。人事室認為退錢是出納課的業務,出納課應主動辦理;出納課則認為自強活動是人事室主辦,所有後續事宜應由人事室主動協調。
兩個科室的承辦人因為這個問題,爭論不休、互踢皮球。
偏偏,這種「支微末節」的事,不會寫入SOP(標準作業程序)中。
兩位承辦人員終於查出「四年前」的自強活動也有類似的情形,所以,吵到會計室(也就是我在的單位),要求「調閱」四年前的相關文件。
整個過程,橫跨了三個單位、花了四個工作天、需要至少十位以上同仁的配合,終於把她們兩位所要「塵封」以久的文件給調閱出來了。
這兩位承辦人,才「心甘情願」地依循「舊例」繼續後續作業。
這件事情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方,顯而易見:
第一:居然有人願意花上四天來對峙,而不願花個四分鐘來解決。
第二:這些承辦人的長官們,居然簽准、並眼看著這齣「鬧劇」進行。
第三:上個月的活動,一個月後還沒結案,效率之差,令人嘆為觀止。
弟四:耽擱了三位眷屬權益一個多月不說,其金額卻僅僅1,800元。
這就是臺灣的公家機關:
僵化的「公務體系」+毫無「應變能力」的作業
=「民怨」。
其實在各式各樣的職場上,這種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的人,比比皆是,通常,正是團體效率低落的最大主因。
臺灣有句俚語:「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我贊成這句話,因為就「機率及邏輯」上,它是對的。
只是這句話,通常是「因循苟且、不負責任」之人的最佳擋箭牌。
上司其實都「看在眼裡」,在他們心中,早就打個「大叉叉」了。
台灣也有另一句俚語:「吃虧,就是占便宜」。
我參加過一些考試,考前的模擬考拿高分,絕對不是件值得高興的事。
因為,你不會的「盲點」,並沒有藉由考前的模擬考被「篩選」出來。
我寧可考前「多做多錯」,好讓我真正上考場時,能「多做多對」,這樣才能拿到理想的分數。
同理可證,在職場上,當遇到大家都在推辭某一件「棘手」的案子時,我會毛遂自薦地去接下它:
第一:這案子,有難度,大家不願接,表示大部分人都不會。
第二:在第一時間出面替上司承擔問題,上司必定印象深刻。
第三:即使案子做錯了,上司會體諒、甚至會指導。
第四:案子做對了,我則多學會了一些事,並贏得肯定。
第五:往後,這類案子只有我懂,我便是團體中不可或缺的一員。
當別人沾沾自喜,自以為少了一檔麻煩事,其實,他們正停滯不前。
當我絞盡腦汁地想盡辦法解決一檔麻煩事,其實,我早已經成功了。
多做一點,等於多學一些
記得有人說過,別人不做的他會去做,於是他學得更快,學的東西也更豐富更多,而那些不做的人可能到現在都還不懂怎麼做
早安=)
是的!是的!這正是我想傳達的。
可惜,職場上就有那種「甚麼都吃,就是不吃虧」的那種人。
要他多做一點點,似乎要了他們的命一樣。
恐怕他們永遠也聽不進去我們的說法,無奈。
STORM 2010-07-28 10:09:15
小時~~這就是你很讓大家印象深刻跟形象好的原因阿~~至少在這裡是如此呢!!加油喔
謝謝你啦,是你們不嫌棄我啦。
但最後我還是落跑了,不得不佩服你們的意志力!
STORM 2010-08-09 12: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