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了,石膏。
是的,經過了42天之後,我藍色的石膏終於脫離了我的右小腿。
如果再綁下去,我會精神錯亂到誤以為石膏是我身上的一種器官。
但石膏在被鋸開而掉落的那一瞬間,我居然有種「失落感」.....
就像一個很煩的人纏著你42天後,卻突然從此音訊全無,而讓人不免擔心起他的安危般。
在X光看起來癒合情況良好的加持下,我恢復了裸腿之身(但42天沒洗的腳,其味道真的讓人敬謝不敏)。
在這42天裡,總合發生了一些很有趣的事情:
─ 開心地、無知地,把我的石膏照(如上圖)PO在臉書上供大家娛樂(後來發現我恨死石膏了)。
─ 因為朋友的幾句玩笑話(跛女、瘸女、有心就會到、坐公車,等等…..),情緒失控,鬧了一晚的脾氣(但我隔天就道歉了,特此澄清)。
─ 大量的呼叫計程車上下班。而其中一個司機,就載了我3次(是隨機在路邊攔的)。
─ 聽到許多不可思議的斷手、斷腳經驗,以及一堆光怪陸離的治療方式及秘方。
─ 接受許許多多同事及陌生人的幫忙(例如:按電梯、開門、攙扶、倒水、影印之類)。
─ 每天平均聽到約25次的「慢慢來、不要急」。
─ 每天平均回答約50次的「謝謝!」(因為我會重覆說兩次)。
─ 反覆不停的解釋我是因為運動傷害才造成骨折(這也代表我反覆不停的說謊:而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搶鏡頭」而造成骨折)。
─ 因為沒有參加練習,痛失今年端午節為本局龍舟隊出賽的機會(我可是龍舟隊的一員,哼哼!)。
─ 瘸著腿依然出門吃了幾次火鍋、逛了三次街、剪了兩次頭髮(你看看!是有多愛吃、多愛玩、多愛美)。
─ 可以大大方方地進出殘障廁所,不用再假裝自己是跛腳(因為已經是了)。
─ 老媽因為腎盂炎住院、又出院了,為期一週(由此可證,腎盂炎比骨折好的快)。
以上這些事,我可能沒多久就忘了,但有一件事,我應該會記得:
我們局裡主任秘書室法制課裡的一位長官,是個小兒麻痺患者,有回我在廁所遇到他。
他問:「你腳怎麼啦?」
我說:「前幾天,骨折了…..」
他回:「感覺不方便了吧。」
我說:「對呀!尤其我還不太會用拐杖呢!走路好麻煩!」
他說了一句話:「是呀!你這是暫時的,過一陣子就會好了。我呀,可是一輩子唷…..」
而他,不需任何人,幫他開門。
所以~感謝我吧~適時的推你一把~讓你看到自己的美好
這樣...
還能逛街、吃火鍋
真的是...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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