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6 01:09:51阿法

走過兩個時代的人


壹、前言
  台籍日本兵一直是台灣史上頗受爭議的課題,隨著民主社會的到來,這群快被湮沒於歷史洪流中的人群終於受到學者們的重視,但是這群人們卻快要凋逝了,為爭取有限的時間,學者們紛紛採口述歷史的方式進行。筆者想要了解他們在當時(日本政府時期)及後來(國民政府時期)的心態,在找尋資料的過程中,發現到不同黨派與不同族群對台籍日本兵的看法也不一,有的同情他們兩難的處境;有的卻罵他們是叛國賊,其實,「台籍日本兵」不正是一個近代台灣的縮影嗎?因為他們一出生就是個「日本人」,加上日本在台政府刻意將台灣人給皇民化的統治手段,社會環境的潮流使然,這並不是自願或強迫的問題,在不同政權統治下,百姓既然無從選擇政府,只有迎合時勢才能生存。
  由於「台籍日本兵」的範圍極廣,內容也頗為繁雜,故筆者只挑陸、海特別志願兵及軍屬(軍農夫)來加以討論,其他像慰安婦或少年工等課題,皆可獨立成文,在此便不詳加論述,全文談論的內容是以軍種為主。
  另外,這篇文章並非在探討對「台籍日本兵」的歷史批判(這不免流於事後聰明),而是著重於「台籍日本兵」對自己與當時處於大環境中的看法,讓屬於歷史的人去解讀那段屬於他們的歷史,因此,筆者閱讀中研院所編纂的「台籍日本兵」口述歷史,再加以整理出筆者的心得與看法,藉此試著去尋找這一段被刻意忽略掉的歷史,也澄清一些我對這群曾與我們相同生長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的看法。

貳、發展概況─以軍役為主
一、台人早期傭役
  日軍駐台部隊,向不錄用台籍人員,尤其在國防正規軍內,更難插足。然以台籍人員用作軍務勞動,早在一八九八(明治三十一)年即已開始,翌年暫限定在宜蘭、埔里、台東等三地,各徵召八十名軍役志願者,附屬於守備隊從事軍務勞動。同時,台灣總督男爵兒玉源太郎以府令第百十七號,頒布「願充軍役章程」,計四章三十三條。文中有規定願充軍役者,入營後須經過軍事充備隊中各項雜役的訓練並學習軍律風紀。
  「願充軍役章程」公佈後,一八九九(明治三十二)年的招募時間延後了二至三個月,計開出台北縣下名額九十人,台中縣八十名,台南縣八十五名,宜蘭廳十名,澎湖島廳五名,台東廳五名,這批應募合格者到一九00年一月十日方才入營充役。
  除上述一八九九(明治三十二)年招募情形有所記載外,台灣本島人充當日軍傭役事情,至一九三七(昭和十二)年,這三十七年間,目前尚未找到其他記載的史料可供進一步的了解。
二、七七事變後
  日軍發動盧溝橋事變,開始侵華作戰(一九三七年)後,因為大陸戰場作戰需要,開始徵召台灣人擔任軍伕、翻譯等,從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起,陸續隨軍前往大陸作戰。
  最先成立的是稱作「鐵鍬戰士」的「農業義勇團」,第一次農業義勇團招募時,應募者有兩千九百零五名,嚴格選拔出一千人,其中大多為二十四、五歲的台灣青年,極少數日本人。分為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五州隊,每隊各兩百人,分做二十班,每班十人;設團長一人,團長輔佐一人,及隊長五人。一九三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往上海大廠鎮農場,種植蔬菜供給日軍食用。
  此一工作,經更名為「勞役青年隊」(或勞務奉仕團),一直持續進行,並設有專業訓練機關。至一九四0年底,訓練三期,近一萬六千人受訓,每年訓練費三十萬元。此批人員除用於中國大陸戰區外,亦用於南洋各地。
  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後,日軍成立「台灣特設勞務奉公團」,由警務局理蕃課主辦,招募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之青年,自一九四一年十月至一九四二年十月,共組團六次,人數約在九千至一萬人之間,分赴菲律賓、荷屬東印度、泰國、馬來西雅等地,從事武器彈藥搬運,兵站業務,修築機場、道路,以及栽培農作物等工作。
三、「大東亞戰爭」期間
  日軍發動所謂「大東亞戰爭」後,為配合國防、軍事需要,先後徵調台灣同胞,擔任部隊中的軍屬、軍夫,前往南洋從事糧食生產供應、衛生、運輸、建蓋軍舍等勞務工作。
  依照現存的檔案資料可知,日本在「南進戰爭」時,由於急需兵員,南方派遣軍中特由台灣人組成的「勤勞團」,隨軍前往南洋充當軍屬,統計結果共徵調陸、海軍夫(包括高砂義勇隊)共3,7930人。

參、海軍特別志願兵
一、召募經過
  一九四二年度第一期「陸軍特別志願兵」召募有四二五、九二一人應募,取一、○二○名優秀者,分前(六月)、後(十二月)兩期各五○八人與五一二人,進入「陸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受訓,前期結訓生入營充現役,後期結訓生作為第一補充兵,在第一年結訓後,多補為第四十八師團,派往南洋作戰。
  第二期陸軍特別志願兵於一九四三年二月十二日召募,當時有六○一、一四七人前來應募,仍取與上年相近之人數(一、○三○人)受訓,一九四四年應募陸、海軍者,共七五九、○○○餘人,而陸軍受訓人數則增為二、二○○人。此第二、第三年結訓者,除分為現役兵外,餘為第一補充兵守備台灣。
  日軍同時召募高山族青年充當志願兵,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一日召募五百名,其中三七一名編為川島威伸少佐所率之第二游擊隊,至印尼北方之摩羅泰依島作),一九四四年日軍再收高山族志願兵八百名。
  在海軍方面,第一期於昭和十八(一九四三)年八月開始募集,二十日間應募者達三一六、○九七人,同年十月一日選入高雄,右營訓練所受訓者一千人。第二期昭和十九(一九四四)年四月一日選入受訓者兩千人。昭和十九(一九四四)年七月廢止「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爾後徵募合格者,即免入訓練所,直接入海軍兵團服役。
二、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中日戰爭爆發後,日軍即著手補充兵員,並於一九三八年在朝鮮實施志願兵制度,由於顧慮台灣人對祖國的忠誠度問題,遲遲未在台灣實施兵役制度。但鑒於徵用台胞前往中國大陸及南洋戰場擔任軍屬或軍夫的成果不錯,日軍便開始在台灣實施陸軍志願兵制度。
  一九四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勒令第二三九號修正公佈「陸軍特別志願兵令」,計五條:
1.未適用戶籍法之帝國臣民,年齡在十七歲以上,願為服務兵役者,得依照陸 軍大臣之所定,經考選後,充為現役或第一補充兵役。依前項規定充為現役 或第一補充兵役者,其服務除陸軍大臣有另定者外,一律應與依兵役法徵召 之現役兵,或第一補充兵同第一項所定之年齡,以志願年之十二月一日計  算。
2.依前條之規定擬充為現役,或第一補充兵役之員額,應於每年由陸軍大臣經 敕准後另定之。依前條之規定辦理現役或第一補充兵手續完竣時,率軍大臣 應呈奏其狀況。
3.理為補充兵役或國民兵役,或已退伍者,在戰時或事變發生時,願為充編陸 軍部隊服務者,得依照陸軍大臣之所定,經考選後充編適宜之部隊。
4.依前條之規定充編為陸軍部隊服務者,倘有在第一國民兵役或已退伍充為預 備兵後備兵,或第一國民兵者,應充為備役,其餘前項之服務期間,自入伍 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其身分特遇與依兵役法徵召者同。
5.陸軍大臣得將第一條所定之事務委任在台灣之州知事、廳長、郡守、警察署 長、及支廳長負責辦理。
附則:本令施行時仍為後備兵役者 ,應充為備役服務。
  除了兵令之外,另還有實施細則及辦理規程,大部分適用來規定入役的條件限制的,由這些資料也可以了解到,日本徵用台灣人去當兵,其實大部分沒有脅迫的成分在,如果不想去的,大可以鑽這些規章的漏洞,因為限制非常嚴格,要當志願兵還得經過篩選,所以「志願兵」這辭兒是有它的根據的。

一九四三年七月十七日,日軍公佈「海軍特別志願兵令」,並規定四項:
(一)實施時間
   昭和十八(一九四三)年七月十七日制定「海軍特別志願兵令」公佈,   同年八月一日施行。
(二)資格
   1.凡台灣籍男子自十六至廿歲者均可應募,一九四四年元月修改為十四    至廿歲 。
   2.應幕後經選入「台灣總督府」設立之「海軍兵特別志願者訓練所」受    訓六個月後全部採用為現役兵入海軍兵團。
(三)應募及採用人數(在前段的海軍召募經過已有描述,故省略)
(四)附海軍兵特別志願兵令要點
   1.資格:除年齡外尚有學歷之限制,必須是國民學校初等科六年畢業     者。
   2.兵種:水兵、準備兵、機關兵、工作兵、衛生兵、主計兵等六個兵     種。又採用為海軍兵役可志願為飛行兵。
   3.募集訓練:由總督府行之。在總督府設訓練所結訓時,始決定採用與    否。
   4.入訓日期:每年四月一日、十月一日兩期。
   5.服役年限:現役三年,預備役續至現役滿期後十二年,第一補充兵役    十七年齡四個月。
  總計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實施期間,日軍共召募台籍海軍人員約一萬一千餘人。
三、正式徵兵
  一九四二年春,日本即有在朝鮮、台灣兩地實施徵兵之議,後經內閣會議決定:朝鮮自一九四四年起行徵兵制,台灣則仍採志願兵志。至一九四三年六月十日,台灣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以台參字第一百七十號「茲制定本台灣徵兵事務規程,公佈之。」此一「規程」非常繁複,總計十二章、五十五條,將日本本土之「兵役法」、「兵役法施行令」、「兵役法施行規則」、「陸軍兵事部長」、「在留地兵事官」、「兵事區徵兵官」、「兵事區徵兵署」,以及台灣地方「廳長」、「郡守」、「警察署長」等法令及執行職務皆涵蓋其中。
  同年九月二十三日,日本內閣會議決定:自一九四五年八月於台灣實施徵兵。然因太平洋戰爭節節失利,日軍需大批兵丁往各參戰部隊,乃提前於一九四四年敕令公佈台灣實施徵兵,並於同年九月一日實行。一九四五年一月,對台灣全島適齡壯丁四五、七二六人實施身體檢查;同月,甲種體為四、六四七人,以種體位一八、○三三人入營為現役。二月將檢查合格壯丁七千人,徵送入營,為現役兵,另七千合格壯丁為補充兵。
  依據日本一九四○年國勢調查發表,台灣人口數為五、八七二、○八四人,每年應徵人數,以總人口百分之九計算,應有五二、八四九人。自十九歲至四十歲台灣可徵用之壯丁總數為一、一○九、八二九人。
  到一九四五年八月中旬日本投降為止,實行時間為六個月,且正在緊張備戰(或被轟炸中)情況下執行,接著就是慘敗與無條件投降。在這短短的六個月之中(一九四五年二月─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實在台灣徵兵(或軍屬)一三六、七○三人。

肆、口述歷史之整理與省思
  關於口述歷史方面,筆者只針對陸軍特別志願兵的資料來做整理,由於中研院台史所籌備處對這份口述歷史的訪問稿篩選,偏重於軍種、族群、出身地和派遣地的平衡,所以受訪者的背景是相當平均的,在閱讀這些資料的過程中,發現這些已退伍的老年人(志願兵)在身世背景、求學過程、被徵召的經過、軍旅生涯,甚至是他們的感言,竟然有許多不謀而合之處,以下是筆者試整理的結果:
一、身世背景:他們大概都出生於大正九(民國九)年至大正十三(民國十   三)年之間〈太平洋戰爭爆發時,彼等恰為役男之年齡〉,那       時日本已領有台灣二十幾年了,難怪他們都認為自己一出生就       是個日本人,這是大勢使然啊!
二、求學過程:這些受訪者大多受過日本教育,至少都有公學校畢業的程度,  因此他們到現在仍能說的一口流暢的日語,讀、寫也不是問        題。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這些受訪者在回憶求學過程中,都       不約而同的提到他們的日本老師,他們說學校中很多老師對學       生都非常關照,將學生當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常常做家庭訪        問,十分關心學生的家庭環境與生活起居,對他們將來處世態       度的影響相當大。由此點可以看出日本在台教育的成功,並非       只有在精神教育方面做的好,為人師表者更能以身作則,何況       在那樣的時代中,老師的地位是很得人尊敬的,所以,日籍老       師能屏除對殖民地人民的成見,進而幫助、鼓勵台灣小孩求        學,這樣子的「感化教育」是比上任何嚴刑峻法都來的有效        的。(筆者讀到這一段也不覺為之汗顏)
三、被徵召(或自願參加)的過程:這群受訪者在畢業之後大都有一份固定的  工作,或是自營,或是到私人機構,或者當公務人員,他們會加入志願兵  有的是自願的,更多的是(公司機構或公家機關的)日本上司勸說的,他  們的考量是如果不去當兵的話,可能連工作都會丟了,而且當兵也有月俸  可以領,要養活一家人應是不成問題,因而去當兵的。
四、改姓名:那時進入部隊的台籍日本兵除了極少數人未改日本姓名外,幾乎  都改了,在當時,改姓名的家庭或家裡有人出征的「出征家庭」,可以享  有比較好的待遇。出征家庭和日本內地人在待遇上都是一等國民,軍屬、  軍夫、改姓名者和國(日)語家庭等屬於二等國民,一般台灣人是三等國  民。
五、軍隊生活:訓練所是一道關卡,時間大約有半年左右,早上由文官教授日  本歷史、地理,並有精神講話,下午則由武官負責軍事訓練,此時期沒有  薪水可領,管理非常嚴格,比照軍隊辦理,還有採連坐法的制度,因此,  常常都會接受處罰。另外,在軍隊中還是難免會有台、日的差別待遇,不  過這還得視部隊的狀況而定,長官沒有這種偏見在,那自然也不會有歧視  的情形出現了。大體而言,志願兵的軍旅生涯是很艱苦的,尤其是大戰末  年那時,配給減少,還要忍受饑餓的酷刑,加上日本戰敗的消息,他們心  中各是五味陳雜,不知該歡喜還是要哭泣。
六、向日本政府索賠:受訪者大多不太注重金錢賠償的事,他們主要是希望日  本政府能還給他們一個公平與正義。另外,還有受訪者認為向日本政府索  取的不是「賠償」,應該是未付的薪資與貯金,不過後來幣值縮小,就算  乘以120倍也不值多少錢了。所以這些受訪者對於向日本政府索取賠償一   事,並不積極。

伍、結語
  「我出生就是日本人,因此非去當兵不可──假如當年清朝割讓的是海南島而不是台灣,那我就是中國人,當然就會去中國當兵了!」這是其中一位做口述訪談的老先生所說的話,讓我很有感觸,也讓我對自己究竟是台灣人或是中國人這個問題上,得到一些釐清,台灣自有歷史以來,主權就一直不斷的在輪替,一會兒學作日本人,一會兒學作中國人,根本就沒有時間學作自己,現在國富民安,政權尚稱穩定,台灣人民應該趁此機會好好省思自己該何去何從。
  看完台籍日本兵的資料後,對日本政府與國民政府產生了兩種不同的情感,前者的社會是規律有秩序的,認真且有條不紊,但不免太古板了;而後者呢,解嚴後是解放了,可是社會卻脫序了。兩個政府兩樣情,各有千秋啊!這群「走過兩個時代的人」對這種感觸應該更深刻吧!他們當時「從軍報國」的熱情,後來卻被冠上「叛國賊」的罪名,真教人情何以堪,台灣的政治歷史背景是如此的複雜,大眾應該以更客觀、寬容的心態去看待台籍日本兵的問題。












圖‧後壁村薄暮 阿法
1900 2007-10-09 18:17:10

近代史上,台灣是魚肉;還伺的國家是刀俎,此戲尚未謝幕而愈演愈烈,真的褲帶勒緊一點,往後還有的瞧~~

阿法 2007-10-06 01:25:38

此篇是阿法大學時代的作品,個人覺得於此時十分應景,又到了兩軍交戰的時刻,每四年為了爭大位都會熱鬧上演的戲碼,如果這是我所處的時代所產生的歷史包袱,比起台籍日兵那時代的偉大產物,相形失色許多啊!

ps請尊重智財 歡迎參觀 謝絕抄襲 尤其是要繳功課的 我心  裡真的會覺得很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