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4 00:40:02In and Out⅓

My story

盛夏,我們相戀了?








『我喜歡妳,跟我交往吧--!』
坐在電腦前面,陪我玩電腦的堂妹差點把剛入口的飲料噴出來。
然而被投向問句的我,只是冷冷地牽動嘴角。
這女人--『…如果你不喜歡也沒關係啦XDD』



『好阿。』
坐在身旁的堂妹,再度差點噴出剛入口的飲料。
「妳是開玩笑的吧?」她看著我,而我已經拿出紙筆抄下她的電話號碼。


「陪她玩玩也好。」當時才十幾歲,只是個國中生的我,說出了這麼一句話。
愛莫能助的堂妹,也只好默默地看我微笑。
我從來沒有跟女生交往過,但國中有那麼一次以為自己是同性戀。
礙於她是我朋友,所以我沒有跟她說。


在跟她交往的一個月以來,我們沒有互通電話,連簡訊都沒有。
對我而言這是一段可有可無的戀情,我不介意這樣的結果。
就在開學沒多久,她才傳來久久一次的消息;她要求跟我分手。


那個時候我才知道,那天的告白是開玩笑的。
沒想到我會當真,而且很認真地回覆她。
然而那個時候,她喜歡上的其實是另一個女生……。
甚至為了她而跟她考上同個學校,最後因為戀情失敗而選擇休學。
從一開始就把它當作玩笑的我,並沒有繼續騙下去。
我要她不可以灰心,繼續去追那個女生……
我們之間可以結束的。


她卻不要。
她說,她現在喜歡的人是我。
這讓我有點錯愕。
我要他給我時間。
她要我想好給她答覆。



就在某天的聊天之下,她突如其來殺出一句話:『我們繼續好不好?』
下意識回她「好」,卻促成了往後的一切。
我們開始「談戀愛」了。



秋天,暫時的分手。



談起戀愛,我比任何人都還要霸道、都還容易吃醋。
但是我都認為這是「愛的表現」


那天,我們吵架了。
又是為了那個女生。
吵架了,翻臉了。
我罵妳了,你也罵我了。



我不喜歡你在我們之間提起她。
其實吵架真正原因我已經忘記了。


所以,我們分手了。
很難過的分手,因為我才剛開始喜歡上你而已。
妳哭了,我也哭了。
妳罵我是笨蛋,我也認了。



接下來,我們復合了。




冬天,被隱瞞住的劈腿。



我想這是我最難過的時候。
當我認為我們已經很愛彼此,很喜歡彼此的時候。
那天,妳卻告訴我妳劈腿了……。


很諷刺,也很傷人。
我很難過,你很抱歉。


有一段時間我們沒有聯絡。
我不想跟你聯絡,我也不敢跟你聯絡。
妳劈腿欸,大姐。
可是……
我還是很喜歡妳欸,大姐。



最後我跟你共同想出解決這件事情的方法。
原本跟你不想公開的戀情,就在這麼尷尬的時候公開了。
如果我沒有喜歡上你,也許我會不顧情面地批評妳。
但是可惜的是,我喜歡妳。





我選擇原諒。
因為我對妳的愛,已經超乎我自己的想像之外了……。



春天,白色情人節的吃醋。




那天是六人浩浩蕩蕩的大約會。
我跟妳很少兩人單獨約會。
妳知道我話少,我知道妳怕尷尬。
所以大型集體約會,對我們而言是好的。



那天,被拋在後面的沉默三人組,其中一個是我。
妳跟她在前面。
我知道妳不喜歡他了,但還是有點不放心。


為了讓自己開心一點,我開始玩弄身旁的人。
跟她手拉著手,笑笑地在街上走著。
想說你應該不會注意到,因為我們走在後頭。



到了一家店面,大家分散去看自己喜歡的東西。
我卻瞥見妳從遠方故作沒事地走過來,雙手提著包包放在身後甩呀甩的。
看樣子是多麼地可愛。
過來,狠狠地踢上一腳,隨口送上一句「笨蛋。」
莫名其妙,是我當下的想法。



回家之後我才知道,原來牽手那幕妳是看到的。
雖然被踹很痛,但是心裡好甜。
原來,在妳心中的我,是這麼地重要……。
我好喜歡妳。
真的。



番外,情人節的意外。



(一)

我們很少一起過節。
我要讀書,妳住在很遠的桃園。
沒辦法,連禮物都要提早送或是延後。


為了給妳個驚喜,我想到一個方法。
記得很久之前妳曾經說過「如果誰送我一隻大熊跟一束金莎我就嫁給他!」
就賭上這句話--



那天我故意用送別人生日禮物的理由,打電話再次跟妳求證。
妳已經忘記了,但我禮物卻已經買好了。
在情人節那天,那隻大熊平安無事地到達她家;所謂的宅即便。


我要的不多,只是希望妳可以完全屬於我。




(二)


那天,妳說你很想要那本雜誌。
我已經買下來了。
但是送妳的那本,是隔天我又跑去買的。


跟收到大熊先生的結論一樣,妳很驚訝也很感動。


我不是想用錢收買妳。
而是希望能夠讓妳開心、能讓妳更幸福一點,所以你想要的…
只要在我能力範圍內我都可以給妳。



所以,我只希望妳可以屬於我。


這途中我們又分開過一次。


其實我很開心的,能跟你在一起。
妳是我唯一求婚過的對象。
大概也會是那麼一個。


那次的分手很長,大概有一個月以上。
我們互相說已經看開了,暫時不會有想戀愛的感覺。
只是我們都在騙彼此……


就連身邊的朋友跟我說她也喜歡妳,我也沒有反應。
其實我很想拒絕的。
我朋友問我:「妳真的不會生氣吧?」
老實說,我不只生氣我還很憤怒。



我把妳的電話給她,讓她跟妳聯絡。
但是最後,妳還是沒有跟她在一起。
我好開心…甚至鬆了一口氣地開心。


有一天妳打給我。
我跟朋友出去玩了,錯過那通電話。



除了我朋友之外,有個陌生人也來跟我表白。
她說妳是個很特別的人。
妳很吸引她,讓她很想跟你在一起。
她要我完全放掉妳,不可以有任何雜念。



賭氣,我做到了。



過沒幾天妳卻傳簡訊給我。
說妳是真的喜歡我,想跟我復合。
當時除了開心知外我還想,是不是我們都這麼無法對彼此坦白呢?



於是復合了。
短短三個月的復合,我們才真正跟彼此說再見。
也許……
我們的故事不祇這樣而已。




對我而言,這是很值得懷念的過去。




「我愛妳」的這句話,從來沒有一次是欺騙的。
所以選擇結束,對彼此都好。
因為那種愛,已經超過彼此的負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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