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8 13:35:19In and Out⅓

謝謝妳。

























『謝謝妳。
這裡所有的一切、謝謝妳。
從去年開始的聯絡、謝謝妳。
獲得你的原諒、謝謝妳。
成為好朋友、謝謝妳。



謝謝妳。
我已經長大了。
謝謝妳。
我已經離開了。
謝謝妳。
我已經忘記了。
謝謝妳。
我還是喜歡你。
謝謝妳。
所有都結束了。




妳是我的最愛。
基本上來說是沒錯。
只是加上現實上的變化、還有不穩定的人心,最後是分隔的距離。
変った。



謝謝妳。
我曾經最愛的人。』




不知道妳還有沒有去很早之前,我開的報台。
我還留著呢,妳的;我的。
因為批西轟不能殺掉報台…SO、我都留著。
但是現在好像可以了(汗笑)
我還是不會殺掉的;那裡面是我的回憶;妳的回憶。




失去一段戀情需要復原的時間要多久?
問我我也不知道阿(笑)
因為就算到了現在,我還不能坦然地、瀟灑地把它拋到很遠的地方去。
一直說的永遠、永遠,那麼永遠到底是多遠?
在那個時候的我,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最近我想很多。
生日那天妳殺來的簡訊,我一封都沒有回。
在日記上看到妳每天光顧…
其實那晚的日記,是打給妳看的…



妳知道爲什麼我到現在都無法把你忘到乾淨嗎?
因為妳給我的、我給妳的,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還要多太多了。
太多了,所以我忘不了。
太多太深刻的事情跟東西,讓我一直忘不了。
我懷念妳任性的時候;我懷念我霸道的時候。
我懷念妳為我哭的時候;我懷念我為妳掉淚的時候。
我懷念妳害羞的時候;我懷念我吃醋的時候。
我懷念妳故作堅強的時候;我懷念我自以為瀟灑的時候。
我懷念妳跟我講道理的時候;我懷念我被妳安慰的時候。
我懷念妳跟我走在路上打鬧的時候;我懷念我第一次牽妳手的時候。





我不渴望比牽手還要更上一層的事情。
那時候只要緊緊抓住妳,對我而言就是幸福了。
當初為什麼分手?
我現在已經想不起來了……
也許再過三五年,我才可以真正地忘懷這一切。






妳呢?




妳常常跟我道歉,常常跟我說對不起。
妳說妳是個自私的人。
妳可以作得比我還要瀟灑,比我還要乾脆。
妳說在妳最難過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是我。




……我自己呢?







如果真的能夠回到過去,我希望彼此都可以坦然一點。
我不會在說那些自以為瀟灑的話。
我會選擇夢裡的自己……
即使當個第三者我也高興。












至少、至少我這雙手還抓得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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