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12 00:11:08釋然

日記:倒數100天之12

2003/05/06

今天晚上,被小弟激斃了。

他今年十二歲,是個很反叛,甚至很狂莽的少年。

不同時代生出不同的人種,我總覺得今天的少年特別難教。

他們不愛惜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定位如何,

他們很有自己的想法,他們從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他們喜歡怎樣便怎樣──我有我自由,理得你感受丫。

苦心婆心的叫他做功課溫習,不要只顧打機打到三更半夜。

‘你又不是年薪三百萬,我點解要聽你講?’

小弟提出這樣的反問,平日好辯的我當刻完全不懂如何辯駁。我相信這是我頭一
趟遭遇到這麼遭糕的質詢題目。

既然忠言逆耳,那對方年薪三萬和三百萬又有何分別?

真正讓我感到悲哀的是,這句簡單的話已充份顯示出這代人偏差的價值觀。

很多人都喜歡將青少年問題歸入社會問題,一口咬定是這個現實社會荼毒了年青人,令他們終日無可選擇地沉緬於紙醉金迷的生活,最終死於拜金主義下。我個人則認為,一個人是好是壞,勉強來說都可算是家庭問題,但最大的過錯都是個人問題。將個人的過錯歸究於社會,是否太不公平了點?試問社會為甚麼只毒害你而不毒害他呢?為甚麼只有你學壞而他人學好了呢?

在這裏,我想起幾年前小城一則令我感觸至深的慘劇。雖然只佔了報章非重要新聞的一個小角落,但畢竟每天也有這麼多的人因各種原因死去,一個普通人的死自然喚起不了太大關注。

話說一個不良少年,因生性頑劣導致初中輟學,無所事事的日子令他愈學愈壞。為了吃喝玩樂,他一次又一次偷偷地把家中的電器傢件拿去變賣,家人對他的行徑阻止不了,變相對他日益心淡。當家中能變賣的傢件所餘無幾時,他不思熟慮地偷賣了姐姐的結婚鑽戒,而且在一日內賭清。他的姐姐因為這件事跟他展開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爭吵。他一時感到委屈,決意離家出走,回眸時發覺家人毫無挽留的意思,為此他出走的心意更加堅決。但是身無分文的他幾日內便迫不得意折返家中。

始料不及的是,他的家人趁他離去那幾天,迅速更換了門鎖,表示不再歡迎他歸來。他頓時感到心灰意冷,寫下遺書一封,自尋短見去了。內容大概是說家人不肯給予他機會,對他失去了愛護和關心,不設身立地為他著想,沒有考慮若他歸不得家將如何自處。

家人獲悉他的死訊後沒有表現過絲毫的傷心,這一點值得深思。如果不是對一個人失望已極,是不可能會知道他的死訊後連驚愕的反應也沒有的。企圖用一死去博取別人的內疚,是極度愚蠢的,也是沒有思量到自己壞事做盡,在家人心目中剩下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