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05 11:41:21釋然

日記:倒數100天之9

2003/05/03

很想很想擁有一輛電單車。

考牌至今已逾兩年,除了那一次借車在路環放縱一下之外,我再也沒有任何的駕駛經驗了。

每一個人都反對我考車,每一個人都不支持我買車。

別人的意見是無效的,所以我堅持己見去學車。買不到車純粹係因為經費不足,我不會因為他人不想我做而不去做的。究竟是自己的問題。

我說過會儲錢去達成自己的心願,最終逃不過被嘲笑奚落的下場:‘又話買車既?依家買到個車ɜ未呀?’

我沒有因為這句話而惱恨傷心,但這卻肯定是我這兩年間最感挫敗的一件事。它培養了我的挫折感,that’s all my fault. 我認真地重新審視自己的能力。

‘無錢又學人考車。’不屑的目光。

‘其實澳門的交通這麼方便,為何非得有車不可?’

長輩用長輩式的命令訓導我。不過這全都是違心話,澳門的交通何時方便過?

偶爾有同學接送一下,才知道原來一程電單車只需數分鐘時間;一程巴士由等車直至到站,還要行上一段路花費四十分鐘,不幸遇上塞車更是一個小時免不了;一程的士最是昂貴和奢侈。

無論我多早準備,也永遠是一副匆忙的樣子,且要賠上遲到無責任感的罪名。

既然有方便快捷的方法可去解決問題,為什麼不讓我爭取較好的?姑且莫論我是否做到,也請不要雪上加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