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我們所共同困惑且遺忘的
──讀胡淑雯《哀豔是童年》
這是胡淑雯(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於兩千零六年所出版的小說集,此書將胡淑雯散見於各報紙上以及梁實秋散文獎首獎作品集結成冊。文章內容多與「婦女」有關,雖以小說之筆法書寫,但書寫主題涵蓋了階級意識(例:當中的〈界線〉、〈奸細〉、〈摯敵〉)、同性戀(例如〈北妖傳說〉)、婚姻關係(如〈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以及墮胎和處女膜。
由於此書的內容皆和婦女議題有關,再加上其文字流利優美程度優於大部份的新聞,於是本篇閱讀心得將從此書中的挑選出幾篇小說為引,書寫心得感想為體,並於每篇小說之末附上主題類似的新聞為輔,我以為可使人深入思考,以免新聞報導之粗糙降低閱讀思考的樂趣。
〈墮胎者〉
本篇小說內容在描寫一位女子,先後兩次的墮胎以及已過去的愛情還有女子所期待的、將來的愛情。
而值得注意的是文中兩次的墮胎場景描寫,以下是第一次:
驗孕的結果確認之後,小鬍子醫生竟然假惺惺地說,恭喜,妳懷孕了。彷彿他這家診所是專門幫人接生而不是墮胎的。
我應該說「別假了,我是來墮胎的」,但是我沒有。我故作猶豫地,把聲音放低,說,我沒打算生下來。
醫生繼續裝傻,打消「執行者」的罪惡感,並且邀請我加入這場戲。
「妳不再考慮一下?」(否定式疑問句。拿掉確定性,保住羞恥心。)
我搖搖頭。(別開口說不,以免顯得太不知羞恥。)
墮胎恆常是新聞議題中被爭執的、不可或缺的一環,除了牽涉到尊重生命的議題以外,還有女性是否能夠擁有絕對的、自我的、身體的自主權,甚至還有不少宗教團體對此議題有著極為強烈的立場及看法,最後則是社會上普遍的價值觀以及社會期望。
從尊重生命這一個觀點出發,理所當然地會覺得墮胎如同殺人,奪取了一個生命。拜現代醫學科技之發達,我們已經可以知道在懷孕一兩個月之時,受精卵尚未發育成形、成為一幼兒,於是在扼殺生命這頂大帽子扣下之前,想要墮胎者有從中得一小徑逃出之可能。
但是如果再進一步思考,(或是說將問題再往下問)則會再多得到一個質疑:一個新生命是兩個人的事,女人有權力墮胎嗎?走筆至此,請注意是「女人」有權力墮胎嗎?很不幸的,由於生理構造的不同,所以只有「女人」可以墮胎(無論是主動去墮胎或者是被要求去墮胎),每個人都該是可以擁有身體的自主權的,但是女人在這一部份卻沒有辦法被允許有墮胎權。如果是被要求去墮胎,可能外在評價還有機會認為是男女雙方皆同意墮胎的,女「人」心中自小被灌輸而內化的道德感面對扼殺生命此一事件時,罪惡感可以有人幫忙分攤,情緒所受到的影響可能還比較少;但是如果是自己想要去墮胎的話,就很容易被外在價值觀所批判,認為這是敗德的,倘若此時身旁的人又表達了不支持的態度,那麼內心的罪惡感就會在生理的疼痛上多加上一層精神折磨。
而在宗教團體的觀點來看,無論是天主、基督或者是佛道二教,都不支持墮胎行為。好比說在佛教有認為墮胎者在死後將會在地獄受苦(運用未來、未知的懲罰來達到嚇阻的作用)。在道教則是有墮胎者會有嬰靈附身的說法。
在台灣,傳統社會常認為:如果懷孕了就代表這個小孩子是要跟妳的。認為墮胎是違逆了「命」的安排,或者是以為這是阻斷香火的惡習。從社會的期望來講,還有「多子多孫多福氣」的諺語來強調女性多產(或生育)是件好事,並且給予支持的態度,這句話若從反面來講也算是反對墮胎的。
然而,上面這些的論點都還只停留在真正去實行墮胎手術之前,當女人去到了診所,如同文中所言,連幫忙開藥、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生也會進行道德勸說,就算都只是表面上的台詞也都不可或缺,更遑論一般婦產科診所裡面那種充滿了新生兒的照片、孕婦們聊著關於即將到來的孩子的話題這類溫馨的氣氛了。簡單來講,「這裡只有產房,沒有墮胎房。 」
但是我要說的是,墮胎真的是這麼樣不可被諒解的嗎?當然不是這樣,現在社會混亂,有許多是逼不得已的墮胎,例如遭到強暴。但是除了這種人們會給予同情心而後同意的墮胎以外,有沒有更多的可能是給那些真正不希望擁有小孩、卻又不小心懷孕的女人一個光明正大墮胎的機會或者是地方,最主要的是,不再給予一種精神上的壓力以及譴責。
墮胎是極為耗體力的,一般生產需坐月子,墮胎(小產)也不例外地需要坐月子,然而,在台灣社會,私自墮胎者很難擁有一個坐月子的機會,就算有坐月子但是也沒有辦法放心地去休息。因為心理、情緒的「墮胎」是沒有辦法坐月子的。那有沒有什麼儀式是可以讓墮胎的女人得到心靈上的休息呢?宗教會在此刻背棄這些人嗎?會不會有一個機構、環境是可以讓這些墮胎者不需要獨力去承擔肉體與精神上的痛苦?
國外已經有許多的國家一一進行墮胎的合法化,例如墨西哥。那,人心呢?墮胎合法化了嗎?支持了嗎?
當然會有,只不過和整個社會上有形無形間反對墮胎的力量相比,那太少了。
相關新聞:
天主教教宗抵巴西牧靈 強調家庭價值反墮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0/19/e3wd.html
墨西哥市議會通過墮胎合法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25/19/ddui.html
〈貞操練習〉
文內主分五段,藉由女主角「淑雯」在酒吧內與一名陌生外國男子聊天而串連起這五段不同的故事以及內心獨白(姓名、處女膜、慰安婦、私生子、蔡小鳥)。
處女膜。
打開電視新聞或者是上網搜尋社會新聞,我翻查過聯合新聞網的資料,大概每個月都會有一兩則和少女(年齡範圍從稚童到高中生都有)遭受性侵的新聞;或者更離譜一點的是,女人內診時,醫師不慎使其處女膜破裂而挨告求償的新聞(後來法院判女子獲賠六萬)。而在GOOGLE搜尋列打上處女膜三字,有著更多唯恐被那些社會新聞擠下、怕被別人忽略的修補處女膜的手術廣告。
【處女膜】
解釋:位於婦女陰道口周圍的薄膜。會因外力撞擊而破裂,如跌倒、性行為、激烈運動等。
看著電子版教育部國語辭典上的解釋,然後再回去前幾個資料龐大的搜尋頁面,很幼稚地對照一下是否為同一個詞之後,不禁稍微感到困惑。如果我要刻意地移除、暫時性地遺忘社會無形中從小對我所灌輸的一種無形概念,那這會是我百分之百地寫照。很可惜不是。所以我實際上的動作是:確認這是處女膜破裂是有可能受到跌倒以及激烈運動所造成的,然後還是把重點放在性行為這項成因上,並且將這個原因歸於「處女」兩個字上。
【處女】
解釋:未出嫁且仍保持貞操的女子。
同樣地這也是電子版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由這個詞條,我能得知處女膜是唯一可以證明一個女子是「保持貞操」的。但是這種保證偏偏卻如此地經不起考驗,好比說劇烈運動以及跌倒。
(我想起我小時候在某次騎對我而言過於高大的腳踏車,不慎摔倒撞傷,返家之後發現底褲有極微小的紅色血跡。)
那麼既然劇烈運動以及跌倒是人所難免,那是不是我們可以不要讓這小小一片薄膜擔任如此重要的證人(它的可信度太低了),我們是不是可以換個方式、換個角度來看「處女膜」所擔任的意義?以及當處女膜破裂時,為什麼這不可以像是膝蓋擦破皮流血、或者是手臂不小心被劃傷,甚至是那種無緣由的流鼻血那樣子的等同視之?
對岸走私來台的「人造處女膜」。一種遇熱即溶的紅色膠膜,量產處女,虛擬落紅。多麼聰明的蠢貨啊,一舉道破真相。處女本是人造。一種閉鎖性的疼痛。那些包裝盒上寫的產品名稱,貞操膜,一片幾百塊便宜得很
(我想起當時母親投注在我身上那擔憂的眼神。)
而原因是出在處女膜的破裂與否所能證明的「貞操」極為重要?但是重點真的是這個嗎?還是女人不敢承認的重點其實是:我們「需要」向「男性」「證明」「我們的貞操」?
(那種擔憂的眼神和其他的流血不同,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事?)
那為什麼我們需要向男性證明女性的貞操,為什麼男性不需要向我們證明男性的貞操?他們要如何證明?技巧?持久度?
這些是假裝得來的嗎?那處女膜是不是也可以假裝得來?可以,所以我們得以進行處女膜修補手術。但是為什麼我們要進行這種手術?難道不能回歸到那種簡單而不假裝的價值觀嗎?
是不是處女很重要嗎?
(我是不是處女?)
因為沒辦法真正地了解這個社會的性愛觀,「處女情結」行之有年,如果不是有這種風氣,又怎麼會有這種詞語呢?在現代女性主義高漲的情況下,我認為有一部份的男生不敢在公開場合表露自己是有處女情結的,原因即為社會壓力。但是,這只是表面上的,實際上呢?
(處女?)
有些文化鼓勵男孩進行割禮,我則主張女性割禮。十六歲生日那天,由女孩自己動手毀掉處女膜。打壞恐懼,沒收處女狀態,給女孩自由,雖則是很小的自由。假如遇到強暴,起碼可以少失去一樣東西。假如貧窮,起碼沒有貞操可賣。或者愛上了一個人,那人不會因為妳是或不是處女而決定愛妳或怕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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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7/08/21/138-2145257.htm
騎單車護鳥 坐墊「喬」一下
http://news.sina.com/udn/101-000-000-101/2007-05-27/02294294479.html
後記:
選一本自己所喜愛的書來書寫書評、心得是一件令人感到極為愉悅/閱的事情,但是比較大的困擾就是不能像之前閱讀時一樣盡情地陷入文中主角的情境,得不時地將自己後設,以求得一個較為理性的語氣還有清晰的思路。
在書寫的句子上,我大量地運用了上下引號,括弧,或者是到後半段我甚至帶有在編纂某種物事的感覺進行書寫,我反覆地將這些語句仔細讀過,我想這些都是我在讀時會加重語氣的地方,為了要使得文章可以正確無誤地表達我的意思,所以我採用了這種方式,希望不會造成閱讀上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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