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 18:00:22room

深化住房製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

  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通知,就《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作為我國首部專門針對住房租賃和銷售的法規,條例圍繞住房租賃、住房銷售、房地產經紀服務、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作了初步細緻的規定,旨在“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製度,規範住房租賃和銷售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

  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係建設,是滿足群眾基本住房需求、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目標的重要任務,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證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民住房問題,不斷採取新舉措。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習總書記要求推進經濟結構性改革,要針對突出問題、抓住關鍵點,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發展;第十四次會議上,習總書記指出“要準確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細細聆聽光陰的故事。我將對你的思念,深深的藏,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製度為主要方向,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第十五次會議上,習總書記強調要充分考慮到房地產市場特點,緊緊把握“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深入研究短期和長期相結合的長效機製和基礎性製度安排。總書記的一係列重要指示,為我們深化住房製度改革、保持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有序發展,明確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實行購租並舉,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深化住房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目標的重要途徑。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明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係,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係,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製度體係,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從立法層麵推進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是全麵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體現,必將為落實意見要求、實現三個“基本形成”提供有效法律保障和支撐。

  深化住房製度改革,關鍵是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係。一方麵,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充分激發市場活力,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支持個人和單位將住房委託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另一方麵,各級政府要強化保障職能,處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和市場化的關係、住房發展的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的關係、需要和可能的關係、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關係,針對勞動技能不適應、就業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原因而麵臨住房困難者,政府必須“補好位”,為困難群眾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深化住房製度改革,要突出政策的引導作用,形成短期和長期相結合的長效機製和基礎性製度安排。《徵求意見稿》對住房租賃、銷售市場等各個參與主體進行了明確約束規定,有助於租賃、銷售市場流通性機製的更好建立。同時,還要完善住房支持政策,注重發揮政策的扶持、導向、帶動作用,綜合運用金融、稅收、土地等優惠政策,調動各方麵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積極探索建立非營利機構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的體製機製,形成各方麵共同參與的局麵;要進一步強化政府的監管職能,規範住房租賃、銷售和房地產經紀服務,強化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通過完善一攬子政策組合,引導投資行為,合理引導預期,調整和優化中長期供給體係,實現房地產市場動態均衡。

  習近平總書記曾經莊嚴宣告:“我們要隨時隨刻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深化住房製度改革,既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社會良性發展的需要,也是推進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回應人民期待的必然要求。全省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認真學習領會貫徹總書記深化住房製度改革的指示精神,進一步明確改革方向,落實改革部署,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努力在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原文地址:http://www.imastv.com/news/china/2017-5-24/news_content_1640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