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7 22:49:16李旭祥

「詩人」與「林肯律師」--- 康納利的犯罪偵探小說




作者:麥可.康納利(Michael Connelly

譯者:詩人:陳靜芳;林肯律師:楊惠君

出版:聯經

 

在美國以固定的人物(通常是警探)為主角,寫出系列犯罪偵探小說的知名作家相當多。這些小說以懸疑驚悚為賣點,受到大眾的歡迎,作家都名利雙收。其中最有名的作家是James Patterson,就像倪匡有個衛斯理一樣,Patterson以警探Alex Cross為主角,迄今已出版了18本小說。不過我拿倪匡做類比可能有些不倫不類,不僅因為一是科幻,一是懸疑,更且Alex Cross系列小說得到的評價是相當高的。

 

麥可康納利(Michael Connelly)是美國著名的犯罪懸疑小說作家。這一年多來,受到台灣讀者極大的歡迎。陳靜芳小姐的導讀對康納利的介紹讓我印象特別深刻。康納利的父祖都從事建築業,因此他在佛州大學主修的也是建築結構。大二時他看了一部電影,由推理大師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的偵探小說The Long Goodbye改編之同名電影,隔天晚上康納利已無心建築課業,他回到電影院重新觀賞這部電影,接下來一週內,他密集拜讀錢德勒的所有著作,當下決定成為推理小說作家,於是改修新聞與寫作課程,與「水泥」的關係劃下句點。康納利深知擔任犯罪新聞記者不僅可鍛鍊文筆,也能實際觀察犯罪調查過程與脆弱人性遭受暴力摧殘的反應,以及窺視警界與政界不為人知的一面。他在1980年畢業即在地方報任職記者。1986年跳槽到洛杉磯,在這期間,白天當記者四處採訪,晚上與週末埋首於小說寫作。1992年出版第一部小說,獲得愛倫波大獎的「黑暗回聲」。

 

在「黑暗回聲」之中,康納利筆下塑造了鮑許探長,迄今,鮑許系列已經出版了第13本。聯經出版了6個譯本,包括處女作「黑暗回聲」、描寫毒品犯罪的「黑冰」、黑幫組織的「後車箱輓歌」、及色情犯罪的「水泥中的金髮女子」等。但是康納利與台灣讀者結緣的第一部作品卻是「詩人」。

 

「詩人」是康納利第一部非鮑許的小說。主角是專門報導犯罪新聞的記者傑克‧麥克艾弗伊(Jack McEvoy)。傑克驚聞他的雙胞胎哥哥西恩(Sean)在丹佛自殺於車內,他瞭解西恩過份投入於一女大學生分屍命案,無法自拔。但在迷霧一層層剝開後,竟發現哥哥的死亡可能牽涉到連續殺人案,而且是連續的「雙重」案…身為犯罪記者的傑克並不是退到第二線,僅為報導記者的角色,而參與偵查工作。作者結合本身無與倫比的豐富體驗,對犯罪者的心理與行為、偵察單位辦案的抽絲剝繭工作、以及記者挖故事搶獨家,奮不顧身的現實嘴臉,做非常詳盡真實的描寫,是這本書最了不起的地方。

 

前面提到作者的生平,讓我們不禁聯想,以記者身份加入了第一線,也許是作者心中最大的幻想吧?警探與記者雙胞胎的身份,似乎就是康納利自己的左腦與右腦。故事中愛倫坡的詩,添加了懸疑的氣氛,但是除了給書名一個理由外,意義並不深。小說結尾斧鑿痕跡過份明顯,十分可惜。

 

相較之下,我個人非常喜愛「林肯律師」。

 

「林肯律師」是康納利另一部非鮑許的作品,主角是洛杉磯的刑事律師,米奇.海勒(Mickey Haller)。做為一個刑事律師,「灰色就是他的顏色」。他的主要「客戶群」都是社會邊緣的毒犯、流氓、騙子等等。身為律師,海勒並不想去思考何謂公理,如何伸張正義這些我們「以為」法律的目的。律師,是一個職業,執業的目的是賺錢,如此而已。他玩弄司法體系,例如說,大家可能聽過的「毒樹的果實」理論。如果一棵樹是有毒的,它的果實都是有毒的。意思是說如果警方採證的過程有逾越規定之處,得到的證據均不能為呈堂證據。所以,花大錢請偵探尋找警方採證的漏洞,比犯罪事實本身的辯護遠為重要。他從流氓的口袋裡、騙子的身上,盡可能賺取更多的錢,連他自己都困惑律師與罪犯之間的差異到底在那裡。所以他以為:「法律是一部巨大、生鏽的機器,不停的吞噬著人、生命和金錢,而我不過是個技工,懂得怎樣鑽進機器裡,把問題處理好,從中攫取所需罷了。」

 

為罪犯服務的部份寫的活靈活現,幾個怪招都頗出乎意料。我想,這本書對於律師的相當負面的評價,與一般人的認知應該沒有太大的差異。我們都知道學法律的人,在意的從來不是法律條文的精神,而是法律條文的效果,不是嗎?所以,差別僅在於手段的高低而已,不是嗎?

 

海勒律師的父親也曾經是名律師,他的名言是:「清白的當事人是最可怕的,要是你搞砸了,他去坐牢,留下你畢生的無法痊癒的創傷。」慣常為罪犯與騙子服務的他,非常稀罕地遇到一位強調自己絕對清白的客戶,似乎正是他的父親警告他的。但是這又是一位富裕且願意付大錢的客戶,又符合他的期待。這位當事人的案子,果然帶來想像不到,來自三面的傷害。面對想像不到的困境,海勒律師掙扎著保護自己,並認真為被告辯護。法庭戲精彩傳神,結局還是頗出人意表。讀者不會失望。故事畢竟回到人心的善念,呼應了他父親的話,在灰色的法律世界,喜見人性的光明面。

 

康納利的小說與現在非常流行,以日本為主流的推理小說有些不同。推理小說謹慎的控制資訊的釋放,重視細節的鋪陳,避免情緒的過份渲染,讓故事在前半部形成謎題,在後半部逐漸揭開謎底。美國式的懸疑小說重視緊湊精彩的情節和驚聳的效果,當然,邏輯推演或意外的結局仍然是不可缺。對於熱血的讀者,後者可能更對胃口吧。

李旭祥 2011-02-24 22:52:04

偶爾在網路上看到"林肯律師"已經拍成電影, 美國上映日是3月18日, 男主角是我喜愛的帥哥馬修麥康納, 頗期待法庭戲

karl 2011-02-19 19:25:33

This guy’s writing technique is actually quite simple. He has a lot of real working experience around crime scenes and journalistic operations. So he just picks up his pen and start to write them down while story making its own way. Not much plotting was preset in his mind. Many other mainstream writers are skillful at planning ahead in plotting structure. John Grisham probably does not start first stroke until he has a plot. Ken Follett is famous in carefully constructed perfect plotting. For Connelly, he probably still doesn’t know what will happen when he already jotted down one third of his book. I bet Dan Brown uses same technique to write his big sale blockbuster novels, but Dan Brown’s endings are always disappointing.

版主回應
的確康納利的記者背景給他很大優勢 像您說的 將經驗的資料寫下來就是小說了 但也因此他的小說情節具體而真實 就讓大家好奇他有多少生命可以燃燒了 這也是為甚麼林肯律師還蠻受到注意 寫法律訴訟部份 他是用訪問抄筆記來搜羅材料

話說回來 也不是每位記者都能成功寫出暢銷小說來 刻劃人物 製造高潮還是要添點想像力來編織
2011-02-19 20:17:22
李旭祥 2011-02-10 01:13:43

她的名字其實是Nancy, 詩人喚她安妮,可以有兩三個想像的出的理由吧

24年後,Nancy丈夫逝世, 她改名叫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