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7 23:03:48光.點.

【搖滾台北】搖滾五月天.2

4.
演唱會一開始時,阿信哽咽的聲音使我困惑了大約十來分鐘,我還誤以為這兩年的光陰讓阿信經歷了青春期的變聲,因為他的聲音怎麼變濁變粗了ㄋㄟ?!一直到阿信哽咽地對我們吼著『好久不見!好久不見!』時,我才發現其實他肩上扛著好大的壓力,背負著五月天復出的承諾與成敗,阿信和五月天的大家都好辛苦!隱約可以感覺到,他們對這場演唱會的期許更盛於兩年前。

5.
走比至此,我不禁想起五月天所喜愛的「披頭四」(Beatles)樂團。演唱會上,阿信說,五月天每次在遇到創作瓶頸或是挫折困難時,就會重新聽一遍披頭四,喚醒他們對搖滾的單純熱愛。可見,Beatles對五月天的影響十分深遠。

搖滾樂誕生於50年代,以美國為代表的青少年以對抗主流文化價值的方式向社會宣告自己的存在,他們不斷叩擊古板的社會文化體系,不懈地找尋新的表現方式來傳達他們反抗精神,因此~

他們選擇了搖滾樂!
  
當時有一句話:“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搖滾樂。”
  
如果說搖滾樂是生命之光,那披頭四的崛起簡直是這場群光亂舞革命中的革命。1959年,英國利物浦的四個年輕人組織了一個樂隊,他們的歌聲很快地從英國到美國到最終傳遍全世界,獲得了世界性聲譽--他們就是披頭四!

除了名字中一個有「五」一個有「四」之外,「五月天」跟「披頭四」還有一個很像的地方~他們創作的歌詞大都十分簡單,咬字很清楚,傳達的意向也很明白,因此格外容易被年輕人所接納與喜愛。前一陣子翻出披頭四的歌詞曝曬,發現那些常被唱頌的歌詞其實都十分簡單易懂,像是『Love Me Do』之類的,簡單到可以拿來教初學英文的國中小學生唱唱跳跳。

我們來看看五月天的成名曲『志明與春嬌』,便可明瞭五月天會紅是有脈絡可尋的!

『志明真正不知要安怎/為什麼 
愛人不願閣再相偎
春嬌已經早就無在聽/講這多 
其實攏總攏無卡抓

*走到淡水的海岸/兩個人的愛情 
已經無人看/已經無人聽/啊啊 

**我跟你/最好就到這/你對我/已經沒感覺
到這凍止/你也免愛我/啊啊
我跟你/最好就到這/你對我/已經沒感覺
麥閣傷心/麥閣我這愛你/你沒愛我

志明心情有影寒/風這大 
你也真正攏沒心肝
春嬌你哪無要和我播/這齣電影 
咱就走到這位/準底煞
(接*與**)』

6.
當瑪莎說:『今天我有一件事要說…一眨眼,石頭就從英國回來了;一眨眼,諺明也從美國回來了;一眨眼,阿信跟怪獸的頭髮都留長了;為什麼我的一眨眼這麼久……?』這句赤裸裸的告白讓讓大家快笑昏了,瑪莎真可愛!


參考網站 http://www.beatlezone.net/index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