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莉亞韓文補習班新聞台提供~2018年開始實行CO2排放權收費製度

從2015年開始,企業只能排放規定量的溫室氣體,如果超過定量,須從其它企業購買剩餘的排放權進行氣體排放。特別從2018年開始,即使排放量沒超過定量,也要購買定量的3%的排放權。

11月13日,韓國政府召開了國務會議,表決了有關溫室氣體排放權的規定量以及交易的法律實施令。據此,以二氧化碳(CO2)為標準的排放權交易製的對象為年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達12萬5000噸以上的企業和2萬5000噸以上的工廠。

這些企業從政府獲得溫室氣體的可排放定量,不足或剩餘部分可在市場上進行買賣。超量排放又無法買到排放權的企業需要繳納追徵稅。但是,貿易依存度高和能源多消費業種是例外,可100%免費排放。

各大企業紛紛反駁稱“即使購買定量的3%,每年也要花費4萬5000億韓元,負擔很重”。



文章來源韓國中央日報 http://cn.joins.com/bi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