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莉亞韓文補習班新聞台提供~“要求政治犯地位的劉強“我爺爺是抗日英雄”

曾因涉嫌向日本駐韓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被判有期徒刑的中國人劉強(38歲,照片)即將刑滿出獄,對此法務部在11月2日向法院申請了罪犯引渡審判。雖然劉強即將在本月6日結束刑期生活,但是因其涉嫌去年12月向日本靖國神社大門投擲火焰瓶,日本政府向韓方提出引渡請求,被追加接受法院的判斷。

法務部當天表示:“已向首爾高檢下達了對劉強實行罪犯引渡審查的請求命令,因此首爾高檢為確保其罪犯引渡審判的人身個人信息,額外向首爾高法申請了拘捕令。”如果首爾高法發布拘捕令,首爾高檢就要在3日內提出引渡審查的請求,首爾高法首席法官(刑事20部)應該即刻開庭審理,並在自拘捕日起的2個月以內做出判決。法院不能決定具體的引渡國家,只能決定是否引渡。即使作出引渡許可,法務部部長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可以拒絕引渡。

韓方調查當局表示,主張韓國人外婆是日軍慰安婦的劉強在去年12月26日因不滿日本政府否認過去曆史的態度而向靖國神社大門縱火。之後劉強來到韓國,並在1月7日參觀完首爾西大門監獄刑具的第二天向日本駐韓大使館投擲火焰瓶。為此,劉強被逮撲並判有期徒刑10個月。劉強在審判過程中稱:“上世紀30年代,我外曾祖父因參加抗日獨立運動被抓在西大門監獄遭受了嚴刑拷打,所以我看到拷問現場後憤怒不已。”

此前關於劉強的人身處理問題,中國和日本政府都要求將其帶到本國處理,兩國都向韓國政府施加了壓力。日本政府通過外交渠道表示:“根據韓日罪犯引渡條約,要求將劉強引渡到日本接受司法處理。”日本方面表示:“日本刑法規定縱火犯屬於重型犯罪,應判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我們已向韓方表明了我方的立場,希望韓國政府能根據法律公正地處理”。相反,中國政府指出:“日本政府對處理過去曆史問題的無誠意態度是導致這起犯罪發生的原因”,“這起犯罪是劉強在表現其政治信念的過程中發生的,因此根據韓國法律應該以政治犯的身份將劉強遣返中國”。在這種情況下,劉強正通過與中國駐韓大使館的領事面談進一步突出自己是抗日英雄家庭出身的情況。這是為了為其要求政治犯地位提供依據。

劉強稱他祖父是中國人,是在抗日新四軍中擔任團長的劉別生(1915∼1945年)。中國大使館方面也表示上海有緬懷其抗日鬥爭的銅像。

中國大使館已確認劉強的外曾祖父是一位名為李勝植的韓國人,出生於平壤,定居在大邱。李勝植的女兒,也就是劉強的外婆李南英在1942年被日軍抓住,從木浦坐船去了上海,被強迫在中國一帶做慰安婦。

日本戰敗後留在中國的外婆和中國人結了婚並改名楊英。1986年外婆去世前告訴了劉強一個她隱瞞了一生的秘密,她說“我是韓國人,做過日軍的慰安婦”。最近劉強把這一事實告訴了前往探望他的中國大使館方面。



文章來源韓國中央日報 http://cn.joins.com/bi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