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3 12:19:39小賢

找工作

還沒離婚前,整個家的經濟支出就大多都是我在煩惱和小心的計算著。唯恐有了這一頓,沒了下一頓,直到後來實在是沒辦法了,若要靠丈夫那似穩定又經常有意外支出的工作,那全家就等著債主來追討吧!


經過幾番思量,若要靠丈夫靠夫家或靠娘家?那還不如靠自己吧!想想也只有自己出去工作,多一份可以掌握的收入,或許要應付家中一些必須支出,可能還比跟丈夫伸手要家用而三兩天為錢吵架好太多了。


說要出去找工作,大家起初都不贊同,認為孩子還小,如果我就要出去工作,那麼小孩子要誰來照顧呢!的確,那時候大女兒勤勤才剛要上幼稚園中班,雙胞胎兒子也才剛學會走路沒多久,走的不是很穩的情況下,我怎麼可能安心的去工作呢!但為了三餐,為了生活,反覆想了好久,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看來也只有上大夜班了,因為這全都是為了賺錢又能照顧到小孩子的最後方法了。心想晚上小孩子活動力比較弱,趁他們睡覺的時候去上班,駝鳥式的安慰自己,這樣子應該比較沒什麼問題,我也比較能安心。只要白天回來補眠時,事先把午餐準備一下,應該就可以稍微睡到下午,然後下午起來以後再去載上幼稚園的女兒回家。


原本事情想的很容易,但真正要做起來,的確要很“巴結”。因為沒有任何家人贊同我去上大夜班,所以就不會有人幫我一起照顧小孩,除了我那智障的姊姊。尤其是丈夫,反對的厲害,所以他就更不可能也彷彿故意似的不負責晚上照顧小孩子,反正就等著看我喊苦喊累,然後再冷眼旁觀心想著「看你還能撐多久!」等到最後不行了,就會自個認輸放棄吧!


其實我心裡比誰都清楚,因為我知道就算沒有人贊同你去上班賺錢,自己還是要咬緊牙關堅強點,因為不贊同的家人親戚是不會借錢給你的,所謂救急不救窮,如果要一直跟別人伸手借錢來度日子,那我寧可自己巴結辛苦點,就算是上大夜班也要努力的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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