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3 12:17:33小賢

貧賤夫妻百事哀?

如果說:貧賤夫妻百事哀。那倒不如說:在經濟的壓力之下,我和前夫對金錢的處理方式,使得我們夫妻的感情漸行漸遠,甚至為此大打出手,惡面相向。但我始終不認為自己有太大的錯誤,因為所有一切的一切,都只因為一種行為,那就是前夫喜嗜賭博,也就是因為賭博,才會讓整個家陷入愁雲慘淡的經濟壓力。

    
父親過世之後,遺留了百餘萬的保險金和勞保金,扣除掉喪葬費用和貼補母親的房貸之外,最後身上也還有剩下一百多萬。為何在短短的兩年之後,全部消失殆盡,還負債累累呢?買房車也頂多花六十多萬,其他的就算貼補家用,也都還好。真正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錢都拿來還賭債了。


原本以為買家電的錢都付清楚了,原本以為生意上買貨的錢都給清楚了,原本以為欠親戚朋友的錢都還清楚了……。怎麼會這樣,原本以為知道的事,到最後都變的不清不楚。不然怎麼會前帳才剛清,後帳卻欠更多﹔再不然,怎麼會有人偷開我的支票,直到前一刻東窗事發,紙包不住火的時候才來告訴我,逼的我不得不跑三點半。那個人到底是誰,為什麼要對我一騙再騙,一哄再哄,說什麼沒關係,一切都弄好了,說什麼沒問題,錢都還清了。如果真是這樣,為什麼中秋節和過年不在家裡團圓?是不是怕債主找上門啊?為什麼原本最親密的枕邊人,卻為了外面欠下的賭債,而拖垮了整個家的經濟,連帶也一手賭掉了小孩和我原本的幸福呢!


離婚時,心想以後要養小孩,負擔不起車子的牌照稅和燃料稅,不如車子就留給前夫去養吧!有需要時再借也不為過吧!唉啊啊!怎知才離婚不到兩個月,車子也變賣了,早知道會被賣掉,那還不如自己親手把它賣了,留一些現金在身上也好。         

原來車子的命運,就跟那些我當初陪嫁的金飾手鍊一樣,被賣的時候,主人都不知道,賣完之後的錢,一個子也都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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