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30 14:33:20Zhaolin

新北市春節泡湯消費安全 消保官查核溫泉公安

中華民國一0三一月三十日 星期四 發行總號第三六一八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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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春節泡湯消費安全 消保官查核溫泉公安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元旦伊始萬象更新,農曆春節接踵而來,尤其春節假期甚長,春寒料峭溫泉泡湯,將是民眾春節外出旅遊活動首選。為保障消費者溫泉泡湯之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 消保官(以下簡稱本府消保官)特於日前會同本府消防局及觀光局前往轄內數家溫泉會館所在地針對營業場所公共安全進行調查。

新北市消保官擇定三峽、烏來、金山、萬里、淡水及八里等本市知名溫泉地區進行行政調查,共計前往三峽大板根溫泉會館、烏來花悅、鶴雅、湯布苑、金山萬里地 區陽明山水、八煙會館、沐舍會館、金湧泉、淡水福容飯店及八里大唐溫泉會館等14家溫泉業者進行稽查,經查該14家業者均屬向本府登記有案之業者,且多能 就其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惟針對公共安全,發現現場缺失計有(如 附表):大眾池未標示高溫注意標示、未標示13項溫泡湯注意事項、未設置急救鈴、未設置急救箱,客房、個人池未標示高溫注意標示、大眾池未標示ph值、馬 達幫浦組件故障、櫃台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斷線等相關缺失。本次現場調查之溫泉業者公安缺失,本府消保官除命溫泉業者現場立即改善完成者外,本府各主管機關亦 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報府,相關缺失亦已改善完成。另本府消保官要求溫泉業者春節 期間應確實遵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溫泉法」等規定,以避免危險公安事故發生。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提供市民安全的消費環境,本府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春節期間泡湯賞春時,須注意溫泉場所之公共安全,以期度過平安與快樂春節假期。/10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