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8 12:40:14Zhaolin
輕狂少年.不觸法.兒童少年安全報你知
中華民國一0二年二月八日 星期五 發行總號第二七五四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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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狂少年.不觸法.兒童少年安全報你知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寒假期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發現許多少年朋友常利用假期約三五好友出外遊玩,有時因為年輕氣盛一時口角而引發群鬥、互毆的暴力傷害事件,造成觸法的行為。
傷害犯罪是少年犯罪第二多的犯罪類型,也是暴力犯罪中所占比例最高。我國刑法第277條第一項規定,傷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為普通傷害罪。由於只要行為人傷害被害者之身體或健康,甚至其所使用之方法在所不問,本罪即可成立。
為了讓少年多學習預防暴力傷害及自我保護的方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於臉書成立了「少年花露米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jadtcpd110?skip_nax_wizard=true#!/jadtcpd110,提供相 關犯罪預防宣導的資訊,歡迎民眾多多運用,以確保寒假期間青少年安全活動,維護其身心健全發展,讓少年朋友都能有一個快快樂樂,平平安安的寒假假期。/10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