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明年啟動13區勞資爭議在地調解
中華民國一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星期日 發行總號第二六六七號共一頁
採用公益新聞通訊社稿件請冠【公益社】社名 公益信箱:s8479.s9667@msa.hinet.net(詹招琳)
公益新聞頻道>公民時報>公益新聞服務網:【修】總統玉照及題詞核發要點>交通部中央天氣局預報>進入101年國民曆=農國曆對照|資料來源: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公告專區>免費萬年曆查詢>pchome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新北市勞工局明年啟動13區勞資爭議在地調解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近年來每年約受理4,000件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其中固定有200多件的民眾來自於交通較不方便的區域,民眾往返市府與工作地間交通時間超過2小時,極為不便。為便利民眾,減少勞資雙方舟車勞頓,自102年1月1日起,勞工局新增獨任調解人在地服務,勞資雙方將來可以就近在工 作所在地區公所內進行調解。
這項新服務將於新北市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萬里區、汐止區、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深 坑區、石碇區、坪林區、烏來區等13區先行實施,勞工局在受理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後,將指派合格認證的勞資爭議調解人於每週固定時段至申請人指定的區公所內進行調解。明年開始,工作地點位於上述地區之勞工朋友,可選擇在工作所在地區公所內進行調解,免除必須前往板橋才能處理的現況,歡迎勞工朋友多加運用。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便利的爭議調解是保障勞動權益的末端處理方式,平時勞資雙方若有進一步瞭解勞動法令相關規定需求,可於每週一至五上班時間撥打勞工法令 諮詢專線(02-29603456分機6530、6531),或是親自到新北市政府1樓聯合服務中心,勞工局都有提供律師臨櫃免費服務,共同為建立勞資和 諧的新關係持續努力。/10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