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1 14:53:49Zhaolin

新北市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8月1日起列冊管理

中華民國一00年八月一日 星期一 發行總號第一六一五號共一頁

                     國內郵資已付

                     中和郵局中和第一支局

                     許可證北台字第九八六

                     七號新聞紙交寄

 行政院新聞局核准登記證局版台訊字第零參陸肆號

 中華郵政北台字第肆柒柒玖號執照登記新聞紙交寄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創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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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81起列冊管理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於今(100)年81起針對本年度全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開始列冊管理,經統計今年度列冊管理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計835人,土地共4,753筆,建物共2,728棟,土地總面積達96.21公頃,以公告現值估算土地總價值超過62.89億元,市府地政局因此特別呼籲相關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己身權益。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長康秋桂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由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公告並通知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辦理者,將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所得價款如繼承人未於10年內申請提領者,將歸屬國庫。新北市本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作業已於81起開始,為避免被列冊管理之不動產遭到標售,相關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避免權利受損。
康秋桂局長表示,關於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大部分係因民眾不知其祖先遺有土地,或因繼承關係複雜或因繼承人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辦理,也往往造成該土地無法有效利用,而造成資源之浪費,相當可惜。因此,督促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除可以落實地籍資料之正確性以外,更可以促進土地利用及社會發展。

地局長康秋桂進一步表示,為保障自身財產權益,請繼承人儘速會同全體合法繼承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所轄之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果繼承人因人數眾多難以集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建議民眾可先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及民法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等繼承人間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避免該不動產因列冊管理期滿而遭到標售。民眾對於申請辦理繼承登記若有任何疑問,可逕洽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查詢辦理繼承登記相關事宜。/10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