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19:52:50莉絲
探視是權利,行不行使是你家的事
今天真的是文思泉湧
連發三篇文章,因為在繕打文章的時候
讓我想到中午的一通電話
事情是這樣的
某個友人介紹的友人想要離婚
站在有良心的律師立場
絕對不會第一時間建議提出訴訟離婚
透過訴訟不僅耗費勞力、時間及費用外,更會讓人耗盡元氣
(訴訟絕對是以半年以上起跳,家事案件更要長達一年)
因此聽完友人的友人的故事後
我建議先由我撰擬離婚協議書,表明訴求後
再由友人的友人去跟先生協商
經過一、二周私下協商後,今天先生委請律師的助理打給我
想要跟我討論離婚協議書的內容
雖然是律師助理,但我還是聽聽這位先生到底想要幹嘛!!
結果光是扶養費這個助理就被我開工(開工就是劈頭唸了一頓)
原本我寫協議書上扶養費的金額是每月兩萬到大學畢業為止(主張先生負擔部分)
以夫妻一比一下,子女扶養費預計一個月四萬(一半才會是兩萬)
依照彰化地區的國民消費水平,兩萬是高了一點點
台中地區標準一個月夫或妻也才13000元(等於一個月26000元)
但之所以會這樣主張有兩點
第一,孩子才就讀小一,但有性早熟症狀,目前吃藥控制,倘若無法吃藥控制需打生長激素
一個月打一次,一針就要價5000-6000元,所以扶養費請求實含就診費用
第二,寫這個金額是要讓先生稍微砍一點的,但居然回我只願意負擔一萬
一萬可以養一個就讀小一的孩子嗎?
想到我就氣,不開工這個助理還行嗎?
我也明白就跟助理說,你聽不懂我的訴求就請律師直接跟我溝通
我跟律師可以用律師的語言進行商議
而不是我還要跟你解釋訴求的理由及原因.....
但這不是真正讓我生氣的部分
真正讓莉絲我抓狂的部分是講到先生未來與孩子互動的方式
其中有一條我記載,先生跟孩子會面時可以與孩子拍照、致贈禮物等
助理竟要求我把這一條刪除
刪除不就表明這位先生(這位爸爸)沒有要與孩子拍照、致贈禮物的意願
我回覆助理,這條是賦予爸爸的權利
行不行使是爸爸的事情,不會因為有這條文的記載
就一定要爸爸在每次會面都要拍照跟致贈禮物
所以,是權利不是義務
若要刪除,我無所謂啊!!只是更讓我知道這個爸爸的德行
說真的,沒有要好好教育、好好養孩子就不要生
生了又不願意負責任,也不願意花時間陪伴、照顧
幹嘛生!!!!
爸爸、媽媽對孩子的態度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這孩子未來的好與壞,爸媽都撇不了關係
所以真的不要為了爽就生
連發三篇文章,因為在繕打文章的時候
讓我想到中午的一通電話
事情是這樣的
某個友人介紹的友人想要離婚
站在有良心的律師立場
絕對不會第一時間建議提出訴訟離婚
透過訴訟不僅耗費勞力、時間及費用外,更會讓人耗盡元氣
(訴訟絕對是以半年以上起跳,家事案件更要長達一年)
因此聽完友人的友人的故事後
我建議先由我撰擬離婚協議書,表明訴求後
再由友人的友人去跟先生協商
經過一、二周私下協商後,今天先生委請律師的助理打給我
想要跟我討論離婚協議書的內容
雖然是律師助理,但我還是聽聽這位先生到底想要幹嘛!!
結果光是扶養費這個助理就被我開工(開工就是劈頭唸了一頓)
原本我寫協議書上扶養費的金額是每月兩萬到大學畢業為止(主張先生負擔部分)
以夫妻一比一下,子女扶養費預計一個月四萬(一半才會是兩萬)
依照彰化地區的國民消費水平,兩萬是高了一點點
台中地區標準一個月夫或妻也才13000元(等於一個月26000元)
但之所以會這樣主張有兩點
第一,孩子才就讀小一,但有性早熟症狀,目前吃藥控制,倘若無法吃藥控制需打生長激素
一個月打一次,一針就要價5000-6000元,所以扶養費請求實含就診費用
第二,寫這個金額是要讓先生稍微砍一點的,但居然回我只願意負擔一萬
一萬可以養一個就讀小一的孩子嗎?
想到我就氣,不開工這個助理還行嗎?
我也明白就跟助理說,你聽不懂我的訴求就請律師直接跟我溝通
我跟律師可以用律師的語言進行商議
而不是我還要跟你解釋訴求的理由及原因.....
但這不是真正讓我生氣的部分
真正讓莉絲我抓狂的部分是講到先生未來與孩子互動的方式
其中有一條我記載,先生跟孩子會面時可以與孩子拍照、致贈禮物等
助理竟要求我把這一條刪除
刪除不就表明這位先生(這位爸爸)沒有要與孩子拍照、致贈禮物的意願
我回覆助理,這條是賦予爸爸的權利
行不行使是爸爸的事情,不會因為有這條文的記載
就一定要爸爸在每次會面都要拍照跟致贈禮物
所以,是權利不是義務
若要刪除,我無所謂啊!!只是更讓我知道這個爸爸的德行
說真的,沒有要好好教育、好好養孩子就不要生
生了又不願意負責任,也不願意花時間陪伴、照顧
幹嘛生!!!!
爸爸、媽媽對孩子的態度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這孩子未來的好與壞,爸媽都撇不了關係
所以真的不要為了爽就生
上一篇:讓莉絲不爽的以刑逼民
下一篇:比扯鈴還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