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室內設計師的想像力不同
今天與開會的業主周先生,簽署一份合約,其實我們的合約向來不複雜,也簡單明瞭,
周先生說一句話很有道理,如果雙方是站在互不信任的立場下,合約內容再完美,
都仍會產生爭議,能互信才是一個室內設計得以完整的重要基礎……。
那是當然的,互信並非一開始就可以建立,透過雙方的性格及契合度,協調的彈性及專業度,
然後就是時間的經營,慢慢與業主達成共識,但這必須雙方都有心才行……。
室內設計的完備,在於過程能否與業主建立良好互動與正確的溝通平台。
室內設計過程必須充滿彈性,過度流於制式化的方式,無法稱之為 室內設計,
我們要了解圖面製圖與實戰施工,一定不一樣,業主與室內設計師的想像力當然也有所不同,
這個過程十分重要,我會希望業主能給我們一點時間在工地現場做溝通,確認材質,
想法一不一樣就要趕快修正。
有時我們在溝通圖面或材質分析時,業主往往會點頭稱了解,
但業主是真的了解嗎?有時不見得,沒有疑問是因為可能業主還無法想像整個感覺,
所以正式施作前,我們會在做出室內設計再確認的動作,確認業主是否真的了解,
一有疑慮就要趕快修正,這就是正確溝通平台的重要性。
一個好的室內設計公司裝潢不是真的設計的有多”屌”,室內設計的重要元素是信任,
唯有在信任基礎下才能完成好的設計,但信任來自於時間的長期互動,
而室內設計師的選擇,除了包裝之外,重點必須要空間設計師自身給業主的感受,
態度、方式、專業及溝通基礎,是否紮實。
一個業主給設計師的感受,在於是主觀或客觀、及對自家的重視度、設計的接受度,
重點是業主對待設計師的角度。
我個人認為,一個真正好的設計施做過程,除了施作以外,
成敗的主因來自於,業主與設計師的「心性」,「心」才是決定一個案子成敗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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