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8 19:25:16羅莎

對寫手的慣性想像

  最近連續幾篇「微香日記」裡都給了「純」字的小標,我承認第一篇本來是寫來孝敬某人的,感謝一下知遇之恩,後來靈機轉動發覺就一路給他「純」下去也沒什麼不好,試試自己濫情的程度可以達到什麼境界,為這項挑戰雀躍的摩拳擦掌著,直到某人委屈的訴苦:「要不要歇手換人做做看?被懷疑有『堅』情說不清、講不白……。」堅定的友情的確是會愈描愈黑,尤其愛情這玩意兒美歸美,殺傷力之強絕非事後三言兩語可以消弭的。

  面對某人的報怨按照過去的個性必然悉聽尊辦,偏偏這次我不想妥協,創作無罪,不能因為他人主觀認定而屈服,即便是與道德砥觸也一樣,自己談不上作家之流,只能稱為業餘的寫手吧!在文字創作遊戲上樂此不疲,並非職業所以沒有壓力與負擔,對於「純」系列個人是以可付梓的態度來期許,更無法為了幾句流言蜚語而放棄。

  在部落格裡觀摩了更多優秀的文字工作者、網路作家、觀察者、詩人……之大作,不同的年紀、背景、歷練,皆有獨特的筆鋒、表達手法、擅長主題,像個建築師用文字來堆砌自己理想的城堡,畫家當然也會以自畫像來描繪潛在自我,作家不乏拿自己當素材,然而在宇宙洪流裡個人如滄海一粟,渺小到無盡,又能有多少大悲大喜可以暢所欲言?因此,情慾寫手不可能每篇都是親身臨床實驗,而兩性作家也有可能是處理不了自己情感的失敗者。

  社會的多元化,開放了許多演藝的空間,只要透過努力讓成名不再是夢想,結合了商業更是名利雙收,但往往具知名度之後,作品(或能力)的內涵便不及原創者(表演者)的隱私或八卦受注意,這就是為什麼每當看完所謂暢銷書或影片,總覺得有種失去判斷力又被行銷的挫折感,反觀,當讀者、觀眾習慣被行銷的現今,又該用何種形式來呈現自己的創作,讓人可以反芻、深思並投入想法上的真正互動?而不僅僅只是探索作者描述的曖昧對象是何人這般粗淺。

  姑且說行行都有所謂的職業道德和深度,文字是行業也是百種創意的素材之一,必須是視覺的、透過心靈去想像的,其力量可以是狂風暴雨般猛烈,也可以涓涓滴流般滲透,如雲霧飄染、靜若湖泊徜徉,全然操控在筆者的意念,我沒資格高談闊說什麼文學提升,卻認為遏止八卦歪風成為台灣的文化,應該可以透過文字的力量來推行。

  讀者對寫手的慣性想像尤其偏愛第一人稱寫法的我,產生耐人尋味的質疑在所難免,「純」這個字只是取其「純粹」的意涵,當我盡所能敘述愛情的風貌和覺受時,請您如同聆聽音樂一樣,品味、欣賞或者批評、指教,凡事皆以單純的心看待,世界就不再複雜。


Rosa   200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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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y 2008-02-26 18:12:01

這隻貓咪胖胖軟軟的,好可愛呦!

版主回應
對呀!
不過還滿有個性的
2008-02-27 00:26:11
悠然見南山 2008-02-18 21:29:08

把自己踩死在腳下
無我執的存在
一切就會超然自在了
這種突破私心的境界
實在很難

版主回應
凡俗之人
不給自己太多壓力
隨人看花是花、聞草為香.....都罷
2008-02-18 22:15:39
Rosita 2008-02-15 14:58:16

寫字是自由的
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寫的那刻都是最真實的自我
加油!!

版主回應
杜姐所言甚是
放下我執、他執
才會純粹自在
2008-02-16 14: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