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7 01:10:35渥特爾

【浮生掠影】我恨螞蟻

我恨螞蟻。

螞蟻,真是個噁心的小東西。

記得小時候,有一篇童話故事,是依索寓言嗎?好像是在說螞蟻跟蟋蟀,一個勤勞做工、一個嬉戲玩耍,結局是螞蟻有豐盛的食物可以過冬,而蟋蟀落得悽慘沒東西吃的下場。總之呢,故事的結局就是告訴小朋友,要像螞蟻一樣勤勞工作,才會有好結果;不可以像蟋蟀一樣整個夏天只會唱歌玩樂,這樣下場會很可憐。

可是啊可是,依這兩類昆蟲的生態來講,牠們本來就是不同的兩類昆蟲啊。寓言裡的螞蟻,是工蟻,本來就是負責整個螞蟻巢穴的糧食儲存;而蟋蟀唱歌,是為了吸引雌蟋蟀來與之交配繁殖下一代。

我上網查了一下螞蟻跟蟋蟀的壽命,知道了工蟻的壽命約一至六個月;而蟋蟀的生命隨著氣溫的不一樣而有不同,溫度愈高生長的情形愈好,發育就愈快,生命期就愈短,冬天溫度低,生長就慢,生命就較長,生存時間約四~六個月不等(註1)。

但是,這還是扯太遠啦。姑娘我今天一進辦公室,就看到桌上有很多螞蟻在爬行,數量多到不行,讓我渾身不舒服到極點。於是我開始循著螞蟻的路線,發現原來牠們在我堆滿了書的桌面,找到了一本書的內層空隙,居然在裡頭築起巢穴了!

當我一翻開書頁,一大陀的螞蟻就這麼四散開來,到處亂竄,更是爬滿了整個桌面。噁~。我眼明手快地拿了好幾張衛生紙開使用力往桌上擦拭,「阿彌陀佛,我殺生了。請佛祖引渡牠們到西方極樂世界吧。」就這樣,搞了好一陣子,我終於清除了一窩蟻蟲。但之後的一整天,都陸續有四散的「遺蟻」四處出沒,教我一再地大開殺戒

啊,又聯想到一篇童話故事---「一次打死七個」,這是故事中主角在某次巧合下,一次打死七隻蒼蠅,於是驕傲地寫在版子上,帶著版子到處炫耀自己的厲害,而被國王叫去跟惡魔決鬥的童話(註2)。那麼,我是不是也要寫塊版子宣告世人,我「一次打死數百個」的英勇雄猛呢?

「阿彌陀佛~」,我一邊繼續殺螞蟻,一邊喃喃唸著佛號,似乎以為這樣可以減輕我一些罪惡。我真的不想殺生啊~。佛祖救我,耶穌度我啊。一直到現在,我仍感覺到,螞蟻在我手臂上爬動,那種奇癢無比的滋味。真~噁~心~啊~。

註1:在上網輸入「蟋蟀」關鍵字查詢時,居然看到這樣的標題:「哪些餐廳有供應蟋蟀大餐?」真是快昏倒!!台灣人,還真是@$#%︿...「猛」啊!

註2:應該,是格林童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