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9 01:08:18渥特爾

【浮生掠影】做法官,不要當犯人

開工第二天,就在MSN線上遇到了以前的同事Ju跟我say “hi”,順便祝我新年快樂。問她最近可好?新的工作順利嗎?她告訴我「還好」,但是感情上出了點問題,所以不太快樂。這時我才瞥了一眼她的MSN標題:「我一定會比以前更好的」,原來是指這事兒。

剛認識Ju時,她不過是個高中生,年紀很輕、做事認真,很善解人意、體貼善良,對同事都充滿真誠與關心,我很開心在工作上常常有她的幫忙。事隔多年,她竟然從小女孩轉變成大人,開始為情所苦,我很驚訝時間之流的變化是如此快速。正在感嘆的同時,Ju傳過來一行字:

「因為我親眼看到他和別的女生一起」、「在他家他的房間裡」。

我悶悶地怪叫一聲「啊,怎麼會這樣?」聽到我這一聲怪叫的阿May問我怎麼啦?我告訴她Ju的遭遇。

「啊,有沒有穿衣服?衣服有沒有很亂?門是鎖著的嗎?」阿May一下子問了我好幾個問題,讓我一下子反應不過來。

「ㄟ,妳的聯想好那個喔,我都還沒有想到這個ㄟ。而且,我不會去問這種東西啦。」我這樣回答。

說時遲、那時快,Ju又丟出下列訊息:

「他們的衣服是整齊的。門沒有鎖。」

ㄟ~?阿May跟Ju難道心有靈犀嗎?還是阿May太厲害?怎麼就這麼順地一問一答啦?(註1)

總之呢,我跟Ju說:「感情的事情,還是要局中人自己才有辦法開脫。周圍的人再怎麼勸說、 給建議,都是沒有用的。我只能希望你的心智夠堅強,可以撐過去~。最重要的是,不要對自己失去自信、對愛情失去信心。也許你現在很沮喪、很傷心,但是永遠要記得,『錯不在你自己』!千萬別找很多理由『一定是因為我...不好,所以他...才會這樣』!這種想法最不好…」

沒想到,Ju真的這樣認為「都是自己的錯」,所以她的男友才會這樣。

我只好再繼續對她說:「你可以悲傷,可以大哭大叫,可以去大玩特玩。千要不要忍受,不要太ㄍㄧㄥ。有情緒時一定要發洩出來,不然會很難受。人不需要太勇敢,人是脆弱的,只要哭過以後,情緒有舒坦一些,就很好了。當你覺得很難受時,想找人傾吐時,一定要找到個對象傾訴心裡的悶。如果真找不到人了,就打我房間電話吧。」

凌晨一點多,Ju打電話給我。她告訴我,她已經哭不出眼淚了。不過,她現在還是跟男友在一起、沒有分手。只是,不在他身邊時,都會想著他是不是跟「她」在一起?

我生氣了。我這樣對Ju說:「拖著,更令人難受,像在等待最後的審判一樣。不曉得是死刑?還是無罪開釋?這段時間 ,比無期徒刑還令人難受。至少,無期徒刑,你已經知道結果與審判了,甚至,還帶點兒希望,因為可以減刑或緩刑...」

Ju很認同我的說法,卻仍然想不開。我要她不用急於一時想開。畢竟相處了多年,感情尚在。堅強豁達的人,也許一個月、半年就可以復原,心智脆弱的人有可能好幾年都走不出來。因為擔心初次遇到這事兒的Ju會承受不了,我提醒了她:

「法官給妳做,好不好?不要搶著當犯人!為什麼?錯的是他,妳還要坐在那兒等審判?!不要因為不甘心,覺得妳如果提了分手就會稱他的心意,所以硬要拖著。如果妳不認為非他不嫁、一輩子要跟定這個人了,妳真的好好思索、反問自己,釐清問題。最重要、最幸運的是,妳有一大群好朋友,可以給妳支持,陪妳度過難熬的時間。所以,妳來審判、定他的罪,好嗎?」

Ju聽完我這段話告訴我,她覺得我這段話給了她一些刺激,她會好好想一想。

唉~唉,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感情事真的是局中迷、局外清啊。



註1:這兩個人真的彼此不認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