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5 17:38:16浪月

《愛情限時簽》,這是一條典型的不歸路...

愛情限時簽 一個你本來希望她出車禍的女人,她陪你回鄉三天,結果你愛上她?好個很電影的情節,如果不我遇上這樣的情況,而那個女人三天後仍然沒出車禍,我應該就犠牲自己去開車了吧!

感覺《愛情限時簽》(The Proposal)有點過度的讓愛情成為容易的一件事。
當然笑料還是有一些,不過有些橋段實在感覺峟點無厘頭,像什麼阿嬤在森林中跳舞,見鬼了,那個阿嬤是七月半被好兄弟附身嗎?竟然會突然自已一個在森林裡跳起來,沒看電影交代他們家族有什麼特殊的宗教信仰啊!與其用這種莫名的橋段來充場加笑料,不如多一點男女主角能夠相互吸引的描繪,讓三天顛覆三年成為更可信一點。

整部電影似乎有點怕走偏鋒,硬是要每個環節都很典型。關係差、然後被迫在一起、然後互生好感、然後發生波折、然後在一起,哇靠!男女主角換一下,馬上就變成另一部電影了,為什麼他們最後一定要在一起呢?
為什麼不能讓女主角就這麼被趕回加拿大,然後男主角一如預期地被新主管開除,結果他借用了家裡的資產開了另一家出版社,雖然沒有完全接管家族企業,但是也成為了一部分家族企業的成員。一年後,女主角再到美國,原來的公司當然有要再用她,而男主角這時對她發出邀請,聘僱她到家族出版社上班,這回他們的關係對調,男成上司、女變下屬,相戀重新開始,終於步上禮堂。
為什麼不能這樣拍?非要走在老梗的路上不可。

當然老梗能好看也很好,只是感覺在《愛情限時簽》裡,就是愛情與笑料都少了點,沒有什麼特殊而動人的環節讓你相信他們應該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