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3 10:14:29理查

「風格‧美學‧經濟學」(The Substance of Style)書評

這本書坦白說來說並不是太好上手,雖然作者在書中所提到的例子大多淺顯易懂,但其背後要傳達的理念架構卻不是太好組織起來。不過比較令人印象深刻的有幾個重點。首先是作者突破以往行銷學或組織行為學裡都會提到的馬斯洛(Maslow)需求階層理論,此理論認為人們的需求是有層次且先後的關係,低階需求被滿足後就會往高階需求去追尋。但作者帕絲楚(Postrel)主張屬於心靈層次的美學需求不盡然是要等到物質需求都被滿足之後,才會受到人們的重視,這彼此之間不存在著先後的順序關係的。其次如同許多美學經濟相關著作的主張,認同對於美的事物的追求並不是罪惡的,而是一種天性,喜歡漂亮的外形而願意提高消費不是一種道德上的沉淪,而是在追求心靈上的快樂與滿足,這樣的論點不但賦予了美學經濟的價值立論來源,同時也對受到清教徒唯心論主導的某些反消費的論點提出來解套的反思。

清教徒的文化深植在美國社會,受到清教徒追求自省心靈平靜的影響,在美國社會物質主義至上的潮流中,始終還是有人在檢討宣揚要維持生活的平靜與樸實,不講究奢華及浪費,強調理性勤勞,對於享樂主義視之為與惡魔撒旦簽定出賣靈魂的約定,具有強烈的道德精神。因此對於由身體或精神上的歡愉來主導生活的內容一事,會表現地非常戒慎恐懼,深怕一個不小心就跌入萬惡的深淵,違背了與上帝訂約的誓言,承諾要依照聖經裡所規範的方式行事。但本書對於追求美感事物提供了合理的解釋,也比較讓這樣子的行為合理化,追求美感並不違背原本從清教徒教義中衍化出的資本主義的基本精神,或許可以讓信奉基督教的新教徒們沒有那麼罪惡感。

文章比較具斟酌的部份就是在何謂「美」的定義上,帕絲楚說許多美學權威認為事物的真偽就是美醜之分別,理查對美學的哲學訓練不夠透徹,無法確定在美學上是否就是以真偽做為美醜之分這樣的說法存在與否,不過就帕絲楚的解釋來說,的確美醜與真偽好像無法劃上一個等號,比較適合從經濟學裡的效用理論來看,當事物能夠對某一特定人士提供一定的效用;譬如說是帶來情感上的愉悅,這事物對該名人士來說,就可以被稱做是具有美感的事物。這樣的說法比較符合多元價值觀的角度,可以避免落入單一價值觀的局限;和不同的人去爭論何者為美、何者為醜的無意義行為。更進一步地,在日常生活中的美學經驗,也培養了人們的美學素養。藉有對於美學的消費,消費者建立自我認同或是其社會及人文價值,是除了美感帶給人們愉悅心情及滿足之外的另一點貢獻與價值。

只不過當帕絲楚對馬斯洛的需求階層理論提出有趣的反駁時,也有一點值得思索的。如果把美學和付出昂貴代價兩者進行脫勾,美感經驗並不是奢侈品。也就是說追求美感這回事在日常生活小細節中即可做到;譬如說像素人藝術一樣,人們就有機會不需按照需求階層理論來追求美感的經驗。但如果一個社會上追求美感是必須付出昂貴代價的,「取得成本」很高的話,那麼多少會造成人們對於各項需求的滿足會進行取捨,總是會先從容易獲得滿足的需求先下手,那麼美感的追求可能就會被排當後面去了。

所以這樣的觀念即可呼應前面所提及的美感多元價值體系的說法,也就是美並不是只有唯一或者單一的評判標準,人們會以及自身的能力範圍,追求在他認知系統中覺得是美感的事物,因此就會造就各式各樣的美學經驗,對不同的人們產生不同的意義和體驗,宏觀一點來說,我們都相信那些都是美的經驗。因此即便是沒有錢的人或是社會中下階層,也會有他們追求美的方式與活動,就好比電子花車女郎或者檳榔西施的美,代表的是不同階層的美學消費經驗,其實都是我們這個大社會的一個次文化縮影。同時再加上人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及經濟情況等外在因素的變遷,以及其自身的能力或財力變化,但單一個體或者特定社會中會能夠追求的美感經驗也會是一種動態的變化,這樣也就能夠解釋流行文化中不同美感的起起落落了。

書中亦探討到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美學衝擊,因為工業革命的關係,使得人類進入大量生產大量製造的時代,原本只局限在少數貴族或有錢人的工藝品,藉由大量生產的方式,能夠降低該物品的取得成本,並進而因為這些產品讓尋常百姓輕易取得,而使得普羅大眾生活當中的美學經驗提升。同時也在近幾年引發對於美感追求的道德論戰,作者花了一章的篇幅來去探討長期以來,道德或宗教家對於追求外表美感所存在的擔憂及恐懼,將追求美感視為是洪水猛獸、是罪惡的淵藪。但持平一點來說,假若認同美感的貢獻就是帶來某些愉悅的情感經驗,那麼它不過就只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眾多價值的表現來源之一,人們不見得只依靠追求美感才能獲得價值,所以這樣的觀念不但可以解釋為何經過設計的產品不見得賣得會比沒有經過設計的產品要來得好的情況(因為消費者還是可以從未經設計的產品處獲得更大更多的美感以外的價值),同時也可以降低這些宗教道德人士對於追求美感的恐懼,因為這件事並沒有那麼了不起。所以在多元價值的體系中,有一些高舉著設計大旗的人士感嘆台灣社會不重視設計,有沒有重視設計好像對於廠商的獲利能力沒有太大影響關係時,其實從上述的觀點就可以解釋,有時候不一定是設計沒有發揮增加商品價值的效果,而是人們從別的地方獲得的價值更多;或者說要付出太高的代價才能取得設計帶來的價值,不符合消費者個人的經濟效益,因此廠商看不到設計所帶來的價值。

那麼當廠商感覺到,不管是要不要採用設計;提供更具美感的產品給消費者選擇,廠商都沒有比較容易賺錢與否。又或者大家都採用設計,設計變成是該行業的基本競爭條件,只有消費者享受到好處,廠商徒增營運成本,卻賺不到半毛錢的情況下,身為企業經營者的大老闆們為何又要去重視設計呢?我們只能說,或許當其他商業競爭條件所建構的競爭障礙都很容易突破時,這種需要用帶感性能力的設計競爭優勢可能是比較不容易被模仿或打破的,這時候培養公司的設計能力就可能會是維繫企業生存的一條可行之路。

多元價值觀反應出除了設計或美學帶來的價值只是社會價值的其中一個來源之外,光是設計或者美學在界定何者為美上就可能存在很多種不同的標準或者風格,這也就是在文章先前談到美醜並不能用真偽來做為唯一判別的標準是同樣的道理。不過在這點上也會產生一些困擾,因為美感的多元性,不同觀點背景的人所做出的美學選擇就會產生差異,而人類為一群居的生物,這樣的差異有可能進一步引發美學衝突出來,所以我們會去批評某棟建築物的設計醜到不行,但卻必須接受它的存在,因為我們不是那棟建築的屋主,並無權對其選擇的美學設計進行改變。當然積極一點的說法,就好比作者所倡議的,為減少美學衝突,應該試圖去建立設計範疇,使得能夠認同此一範疇的人能夠加入並遵守,不喜歡的人可以避開去別的地方選擇其所愛的。這或許是一種減少衝突或者降低達成多方共識所耗費龐大成本的一個辦法,但前題還是必須確保這世界或社會不是只有一種設計範疇可供人們選擇的這種單一價值體系。

最後,作者帕絲楚還是回歸比較持平的看法,強調雖然我們不需要對於美學帶來的愉悅而感到恐懼,但也不盡然就因此要捨棄其他價值,只顧去追求美學價值,變成是只看重外表的膚淺之流,要學習欣賞美學所帶來的附加價值,而不是只關注在其帶來的情感愉悅上,它必然是和其他價值相輔相成,使得人們的生活更加地美好,所以也就是說,當我們倡議設計的原則應該邁入Form Follow Fun的時代時,不代表我們就要捨棄Form Follow Function的原則,做出完全違反功能的愚蠢設計,追求美感只是讓我們的思緒能夠更加活潑,以能夠創造出更美好的社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