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更案那個環節出了問題?
幾個月前,一位長輩位於大安區的公寓有建商洽談都市更新事宜,並非社區住戶覺得社區老舊、生活機能不便或巷弄狹小,而是因為建商在鄰近買了一塊地,因此想整合附近舊公寓進行都更。
顧名思義,都市更新就是將老舊、雜亂、生活不便的區域進行更新,更新後市容美觀了,住戶生活品質提昇了(例如有電梯、有停車位、不再漏水、環境改善等等)。但實際上,由建商主導的都更,目的並不在都市樣貌和住戶權益與生活品質,目的在於有利可圖,有時更是暴利。
「文林苑」都更案之所以有媒體報導而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主要在於都更案中王家兩戶釘子戶(其實應稱為拒遷戶,釘子戶給予人負面形象,好像是要獅子大開口),因媒體報導才引起社會廣泛的注目,由此可知媒體的力量。在大家逐漸釐清事情原委後,開始有民眾、學生、學者聲援,但最終房子還是在昨天拆除了。王家絕對不是第一個都更受害者,只是其他案例沒有媒體報導沒有引起社會的關注,王家也絕對不會是都更的最後一位受害者,因為建商正虎視眈眈覬覦這塊肥肉。
早上看到中國時報頭版大幅報導昨天的拆除行動,心情沈了下來,真不知道王家人如何度過昨天的煎熬,面對拆毀的家園的痛心,如何在陌生的角落在漫漫的暗夜吞下淚水。衷心期盼他們能堅強的面對未來的路。他們的堅持、奮鬥、犧牲並沒有白費,這事件正在影響著整個社會,對將來要參與都更或拒絕都更住戶的權益能有更多的瞭解;對政府部門在衡量都市更新中,住戶權利與建商利益有了更謹慎的評估衡量標準;對建商在吞食都更肥肉時也會有所顧忌,是否會吃太大口(犧牲住戶權益獲取暴利)、吃太快(還有拒遷戶就急著拆房子)而噎著。
「文林苑」都更案到底在那個環節出了問題,我認為是建商吃太狠、吃太快了。憑良心說,此刻台北市政府不論動用或不動用公權力拆除,都無法令人滿意(但仍有其他解決之道,後述)。
同意都更的住戶,房子拆除後以為要動工了,卻已經在外租屋三年,都更仍無法開始進行,建商急著拆掉房子以免住戶反悔。同意都更的住戶在房子拆除時,並不知道有拒遷戶,建商隱瞞了部分真相,造成雙方資訊不對等而影響了拆屋時機的判斷,建商因為擔心到嘴的肥肉飛了,趕快拆房子。
拒遷戶認為只要不簽都更同意書就是不同意都更,所以並未積極參與都更決議過程,但都市更新條例中,只要有八成的住戶同意就可以進行都更(台北市政府訂在九成住戶同意),都更案送市府審核通過並公告後,若無表達異議則視為同意。張金鸚教授在<都市更新的九堂課>書中建議,反對都更也要參與都更討論會議,明白表達立場,不要不出席表達自己的立場。建商明知有拒遷戶仍不顧一切繼續進行,則是吃太狠了。
建商在都更案仍有拒遷戶的問題尚未解決,就已經將未來都更完成後的房子銷售一空,因為只要建照核發下來,儘管尚未動工就可以賣房子了,所以建商稱一切依法行事。實際上建商並未違法,但有道德良知上的問題,但或許建商自認沒有道德良知上的問題,只有利益的問題。
王家的透天厝並沒有妨礙到其他住戶進行都更,一方面是整棟的透天厝,並不是公寓的某層樓﹔另一方面王家的房子位在都更區域的邊角,所以排除王家的地仍可以都更。
其實最理想的解決方式就是排除王家來進行都更。但市政府聲稱是否要排除王家必須由建商決定,而建商不願意,市政府也愛莫能助。建商則聲稱王家必須納入都更範圍是市政府決定的,不是建商的問題。對此各說各話我認為是建商的問題,方方正正基地蓋出的房子,一定比缺了一角的基地好規劃、好賣、賣得好價錢﹔更重要的是尚未動工的房子早已經銷售一空,排除王家的地改建後的樓地板面積一定比較小,建商就面臨違約的問題,與建商自身的利益相衝突。
我一直認為建商、房屋仲介公司、房屋銷售人員的責任很重,因為房子問題通常也就是人的幸福的問題,不論是買屋或租屋,每個人都要回到自己的家。房子的價格如此昂貴,一個人一輩子能買幾間房子,所以消費者很有可能因為沒經驗或資訊不對等,在購買房地產上居於劣勢而吃虧。建商、房屋仲介公司、房屋銷售人員對於房地產當然著重於商業考量,但我還是想提醒這些從業人員,你們的職業時常牽涉到一個人一輩子的幸福,責任十分重大。
妳的分析很精闢耶
原本對這新聞只停留在"釘子戶"的印象
聽妳詳細的說明後 原來背後有這麼大的利益糾葛
儘管徵收價格低於市價(其實應以市價徵收)
但大多數民眾仍是支持政府
但是這次公權力必須強拆人民合法的財產
起因於建商的貪婪(不願將王家排除在都更範圍之外)
若更深入探討都更議題
如果拒遷戶是位於都更範圍中心
或是位於老舊公寓的某一層樓
該怎麼辦?
我想應該有很多解決問題的方法
強制拆除一定是最糟糕的 2012-03-30 07: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