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5 11:17:26耀小張

【在野葡萄讀柯慈】首先呢,□□可以分成好幾種……

——原載二○○五年一月號《野葡萄》





照例是周星馳一九九九年的電影《喜劇之王》。


一天,一群酒店小姐前來向周星馳(只不過是片場跑龍套的)討教「如何把學生妹的初戀感覺流露出來」,周星馳叉開雙腳,兩眼有神地說起:「首先呢,外表要符合學生妹的型;在對話方面呢,要抓住一些關鍵字,比方我愛你啊、我恨你啊…...」——然後,台下冷不妨爆出一句:「你這個死跑龍套的!」


是啊,稍一精明的讀者會冷不妨發問:這究竟和我們底下準備談論的柯慈有什麼關係呢?


(其實,這只不過是一個插科打諢的開場罷了)


(其實,笑意裡往往包含了更多不為人知的淚水)



無論如何,讓我們先回到這本一九八六年出版的《仇敵》吧。在二○○三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殊榮下,必然性的傳播風潮與傳統聲譽,使得柯慈的每一本著作——無論新舊、小說或論述,皆獲得了學院乃至評論界、出版界的再回顧與再鼓舞。



許多論者從柯慈關注南非種族、殖民主義與帝國文化等角度,進行對其小說的闡釋與省思民族主義的再發聲。對此,《仇敵》同樣展示了柯慈一貫以來的書寫立場,透過近乎「後設」的對話方式,改寫了由英國小說家Daniel Defoe(1660-1731)的名作《魯賓遜漂流記》,讓一位女船員漂流到魯賓遜的荒島上,並且成為Daniel Defoe的情婦,最後並且被迫改寫原本「漂流」的故事原貌。



簡單來說,就是《白色巨塔》裡的黑木瞳遇上《長假》裡的木村拓哉,或者《台灣霹靂火》的公車萍遇上了《狂愛龍卷風》的周渝民——這樣對於經典文學作品的「再創作」,一方面要克服的是讀者的既定印象,另方面是作者本身的寫作企圖,是否足夠去支撐它完成原作者未說完、來不及說的情節?



偏偏這本來就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稍一失手,重則成為《鹿鼎記》的周星馳,輕則化身為《白面包青天》的周星馳——兩個同樣都是周星馳,不同的是,後者發明了「關門,放狗!」這樣的經典台詞,前者則是老套的橋段一氣到底。



很顯然的,柯慈的這本《仇敵》屬於前者而非後者。



然而,一如《喜劇之王》的周星馳所提示的:「初戀呢,其實早在我們小時候就有了,比如小孩子看見奶嘴就想要去吸它……」對於這本充滿了後殖民、解構、後設等概念的小說,我們仍要回到「初戀」的狀態來看待它:



首先,這本書成功打造了「芥茉式情節」:在昆汀塔倫提諾的《追殺比爾1》裡,展示了西方世界對於東方俗民的想像——是的,芥茉——典型的日本醬料,往往讓初食者腦門充血一般。



而從《仇敵》的女主角漂流到一座荒島開始,我們便如同吃到芥茉,揣測著其中浮動的情慾究竟是來自味覺還是嗅覺?是西方世界對於第三世界的獵奇,抑或魯賓遜終於不必再無聊地面對同是男性的星期五?




其次,這本書成功呈現了「黯然銷魂式日記」:侯孝賢的《戀戀風塵》說的是城市與鄉村的差異。其中,那個前往外島當兵的男孩,每天像寫日記那樣的寄出一封封信給他的愛人,結果仍舊遭到戲劇性「兵變」——他的愛人嫁給了那個送信的郵差。


電影散場時,坐在隔壁的年輕人問我:「為什麼,他們不打電話就好?」很顯然的,這是沒有真正理解書寫的難得之處,尤其是日記,在當今多少人前往奇摩交友公開心情日記的同時,柯慈讓女主角的日記變得如此可貴而又發光發熱。




最後,這本書成功實踐了「□□可以分成好幾種」:如果我們還有印象,應該不會忘記差點被ㄅㄧㄤˋ掉的豬哥亮,在那個廣告裡,他誠懇地告訴我們「感冒用□□、咳嗽用□□」——這是台灣廣告史上,觀眾被第一次明確告知何謂「產品區隔」,也就是說,頭痛和流鼻水是不能混為一談的症狀。


為了製造書寫歧異性的效果,《仇敵》的□□顯然不止兩種,我們可以看到其中被解構式的書寫與無限的可能性,當然,我們也可以當機立斷地說:




「其實呢,這是一部□□□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