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9 16:35:33王泓鑫律師

第96期:卡債只要還二成,就可以更生?

☉出刊日期:2008/08/25

☉發行單位:法治國律師事務所∕指導  王泓鑫主持律師  撰文:張明宏實習律師 

【事件】

報載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在200881公告97年度執消債更字第1號裁定,而該裁定認可債務人所提出之更生方案。然而,這個被認可的更生方案償還成數,僅占債務總額15.8%,也就是說,債務人在清償債務不到2成的情形下,仍可獲得更生,所以這個裁定備受討論。

【解析】

更生方案一定要債權人會議同意嗎?

在本書「卡債族的救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乙文,我們提到更生程序原則上需先經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然後,法院才會認可更生方案。然而在什麼樣的情形下,法院可以例外不經過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程序,而直接認可更生方案呢?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3條規定,因為更生方案的履行的結果,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及未申報之債權,均視為消滅,所以,更生方案對於債權人影響很大。因此,原則上更生方案需要經過債權人會議可決。

然而,立法者認為,當債務人有固定收入所得,並且將可處分的所得的一部分拿出來清償的情形下,因為債權人的權益已獲得保障,更生程序可以更加簡易、迅速。所以,法院若認為債務人所提出的更生方案條件公允,可以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直接依據債務人聲請或職權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條文對照表之說明參照,立法院公報第96卷第48期院會紀錄第240頁)。

因此,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即基於上述的考量而制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

更生方案如何才算「條件公允」?

由上面說明可以知道,當法院認為更生方案條件公允時,可以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而直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然而,所謂的「條件公允」,因為是不確定法律概念,所以,可能產生每個人認定不一樣。因此在可預見的未來,會因為對「條件公允」這個要件解釋南轅北轍,而產生類似個案,一個認為條件公允,一個認為條件不公允的情形產生。

雖然前述立法說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條文對照表之說明參照,立法院公報第96卷第48期院會紀錄第240頁)曾舉例認為,當清償總額已達債權總額相當成數,債權人受償金額不致過低時屬條件公允。然而,所謂「相當成數」亦屬不確定法律概念,5成、3成、2成、1成?到底那一個符合「相當成數」亦不清楚。

另外,立法說明是舉例為前述說明,所以,也不排除另外以其他情況來認定「條件公允」。因此,前面提到的台北地院裁定,雖然債權人受償還成數,僅占債務總額15.8%,仍被認為「條件公允」。

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利益衡量

如果站在債務人的立場,當然法院職權介入逕為認可更生方案時,是可以減少因債權人會議所產生的遲延。不過,站在債權人的立場,當法院逕為認可未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之更生方案,如其債權的受償成數過低,有可能產生消費貸款難以收回的印象,進而導致銀行緊縮消費貸款不良的後果。所以法院在「條件公允」「逕以裁定認可」的運用上,應充分考量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各種情況,才能平衡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