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1 23:41:40鏡月

夜譚‧三千零三之夢-第二話_迴夢之伍

「唔呃…?!」才剛睡醒,連牙也沒刷的我立刻衝到電視機前面,轉到新聞頻道。

『…接下來為您報導的這則消息是有關於昨天位於台中市中港路上的XX飯店搶案。三名搶犯於晚間八點時衝入飯店要求櫃臺人員拿出兩百萬現金,並挾持飯店廚師為他們…』
「快呀,快呀!英雄就要出現啦!」我心中正暗自竊喜著,再過二十,不十秒,這世界便會多出一位真正的英雄。人們不會再嚮往電影情節,因為真正的傳奇人物就在這裡!等到我的真實身份被發現時,身旁的人群會有多麼驚訝呢?運用這種能力,我可以掃除人類心中的罪惡…

「什麼?!」隨著新聞主播的音調,把我從想像拉回了現實。

『…在警方攻堅時刻,突然飯店闖入一名身穿黃色雨衣的不明人士向三名搶犯攻擊,造成一死兩重傷,這樣暴力的殺人行為實在令人髮指。據目擊者與警方均指出該名黃色雨衣的內部為透明的;而其中一名搶犯於送醫後清醒已無大礙,他說,對方自稱是”夢魔‧D”。是不是透明人,檢方將會進一步進行調查,同時警方指出,這次的事件與上回在台中公園械鬥事件應有相當的關連,一定會將這樣的殺人狂繩之以法…。』

這算什麼?

這到底算什麼?

為什麼我拚死拚活的救人、幫助警察抓犯人,到頭來居然被認為是十惡不赦壞蛋?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麼了,如此是非不分!
我轉了幾台,新聞上全報導著這則新聞的相關報導。每一台都是謾罵著昨夜出現的「夢魔」,認為他不該出來多管閒事,甚至傷及無辜。無辜?像那種社會的蠹蟲居然被評為”無辜”?!真是可笑。

瞄了一眼躺在房間角落,已經彎曲變形的金屬球棒。

「小新,小新!刷牙洗臉了沒呀?光盯著電視發呆,快來吃早餐呀!小新?…」對於媽的叫喊,我完全無法聽見,腦袋嗡嗡作響。居然為了救人殺人,又被當作神經病嗎?
「媽…你…看過早上的新聞嗎?」好不容易吐出這句,我要知道,自己最親的家人有什麼看法。
「新聞?喔,」媽看了一下電視螢幕說道:「有啊!那怎樣?他不過就是神秘的殺手嗎?搞不好是他們幫派黑吃黑。」說完便轉身走進廚房。
在說完的同時,我的心頭突然震了一下,繼續慢慢問著:「那…你對於這個”殺手”,有什麼看法嗎…?」
「看法?」媽從廚房探出頭。「這種危害社會的敗類當然早點被槍斃的好啊!」
「槍斃?」
「對呀!動不動就傷害別人、殺人的…。」
「那,那些搶犯呢?」
「他們有傷害人嗎?」媽反問。
「是沒有…但是他們不也可能傷害人嗎?」
「但是他們沒有呀!」媽出現了不耐煩的臉色說道:「你到底要不要吃早餐,不吃我就收進去了。大少爺!」

為什麼這種社會價值觀扭曲了呢?昨晚我明明看見他們手上都拿著武器,要是我沒出現的情況下,那位廚師就有生命危險了呀!至於我自己…這樣奇異的能力像夢一般,若有似無,到底是好還是不好?我這樣的做法,又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每天晚上都會有的惡夢呀…」

我一邊想著,一邊悶悶的吃著煎蛋。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