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5 12:19:10仲冬

無夫姦討論內容

清末新刑律立法過程, 到底經過甚麼樣的討論?由這些討論的內容,我們可以了解時人的想法及態度,因此我讀了會議紀錄:資政院速記簿。 以下就記憶所及,與朋友分享:
修法者想像了各式的無夫姦狀況,甚至有人擔心新的民法如果通過一夫一妻制度,與自己的妾行房將變成有罪。
宿娼是另一種可能,不過顯然禁娼不在當時的考量之內,所以沒有多加討論。
其次是受害人是誰?以及由什麼人提告問題。 寡婦由公婆提告, 如果沒有公婆怎麼辦?未婚女子與人發生姦情,「親告」如果父母擔心女兒名節,怕女兒嫁不出去,不提告,又怎麼辦?
無夫姦法條執行困難,同時又為了與西方法律齊一,擬定法條者認為理當廢除。但是依據中國當時人情義理,對未婚女子貞吵操在意的程度,廢除亦不可能,所以建議將此條移出,放在暫行條例裡,以後再處理。
至於外國何以沒有這一法條規?修法者認為:因此等行為由宗教約束,法管轄不到,在我國應該歸道德管。此處可見他們認為中國沒有宗教,或者宗教的控制能力不足。但是外國也有道德,僅靠道德是否足以管理人民的婚前性行為?或已婚男子與無夫女子的性?這樣的思考結果,可能導向國人道德比較高超,不需要宗約束等等,有關宗教的討論,這些議題似乎不適合資政院修法會議,所以沒有被討論。
此外,擬法者認為當時的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教育不普及,沒有判斷能力,也沒有能力保護自己,不能放棄管制,因此放在暫行條例裡,等教育普及,婦女知識增長以後,再行廢除。至少婦女應當受教育這件事,在資政院大人們心中,已被普遍認可。不過受教育是否能讓婦女「道德高超,知道如何自持,不至有踰越行為」,沒有一致看法。有人詰問:「外國女子教育普及啦!但他們法律沒有無夫姦條,卻仍有通姦。難道他們的婦女婚前知道自重,婚後反倒不知道了?」。
總而言之,女性教育、知識等,在這裡有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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