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6 10:46:02仲冬

媒體報導豪門生活

每回看到電視報導權貴犯罪、豪門婚禮、頂級豪宅、名人派對、華服珠寶。。。就想到社會學家Merton說過:一個社會提供了人生奮鬥目標,必定配套的有達到這個目標的方法。比方說:資本主義社會推崇金錢,必須提供白手起家達到發財夢的管道。否則會帶給其組成份子痛苦。社會M型化以後,貧窮端的人,不要說富豪般的奢華享受了,就是起碼避風遮雨的房子,辛苦工作一輩子也買不起。
傳播媒體尚未普及的時代,社會區隔讓居住貧窮地段的人看不見富人的消費方式,如今這樣的畫面放送到社會各角落,徒增「爸爸買不起」的煎熬難過。結果是:一家人燒碳還是輕的,重則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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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08-08-12 14:04:29

我一直在等有人出來說話,比方像:「再極端的自由主義者(他們說人有權自殺)也不會贊成傷害別人」,生命珍貴,但個人與社會孰重?社會是否有權干涉個人?不是很值得思考嗎?

Vicky 2008-08-06 05:14:43

說的好
雖然個人主義認為個人有權自殺,但本文討論的是社會殺人問題。燒碳很多是社會殺人事件。所以與危害他人比較輕重與題旨矛盾,非常值得商榷。

阿呆 2008-08-05 07:36:54

為何一家人燒炭還是輕的 有比人命更重的嗎
詭異的論調
意思是
如果沒能力 最好去輕生 也不要危害社會治安

為了生存挺而走險 是另一種生命力量
不可與作姦犯科相提並論 侮辱為生命努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