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7 15:47:12MIKE

纪委发文管二奶,有效吗?

纪委发文管二奶,有效吗?

据新华网海口10月1日消息,海南省纪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共产党员重婚或者包养情妇生育子女的,与他人通奸或者非法同居生育子女的,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再生育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又是一份言辞严厉的规定。而此规定也一定是有其针对性的,正象我们司空见惯的那些关于严厉禁止共产党员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节日收受礼品有得用公款去旅游去吃喝的禁令一样,它的出台证明在现实生活中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包二奶已经成为一种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已经到了非禁不可的地步了。这不是我的随意猜测,近些年被查处的那些贪官的行为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了这一点。因而,纪委下文自然有些道理,但这样由纪委下文管二奶,会有效吗?

我认为纪委如此管二奶,实在难以有什么切实的效果。首先,此规定是针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而下的,但在此我们不禁要问,法律都明令禁止的,有些人都视而不见,纪委的一份规定又能有多少作用呢?可见,在当今的中国,我们并不缺少法律和制度,我们恰恰缺少的是对法制最起码的敬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执法腐败,等等已经成为影响法律公正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国家持续发展的一个急待解决了大问题。第二,更重要的是,这个规定本身便有许多令人看不懂的地方。在这个规定中,这们注意到它所讲的实质在于非法“生育子女”这个结果。例如说重婚包养情妇“生育子女”的;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的”。而并不是指前边那些造成“生育子女”结果的原因。因而,我们是否就可以这样说,共产党员重婚或者包养情妇以及与他人通奸和非法同居而没有生育子女的,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行呢?就可以不受任何党纪处分呢?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啊!

因而,不管海南省纪委此举有多么良好的意愿,希望用一纸规定来管住官员包二奶,都不会有什么大的效果。我们现在要做的,其实更应该放在对法律法规的认真落实上,放在对权力切实地监督上,放在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上,否则,一切好“经”都会被念歪,一切好意愿只能是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