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之冤!
這件事,好嚴重.
從來,我就恨透被人家誤會,
然而今天發生的事,不僅是誤會,
還是一件對我人格非常大的污辱,
詳情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明,
大概就像班上有同學錢不見了,
老師找了一些人去面談,其中有一個是我這樣,
老師不知道是誰拿的,也不知道錢是怎麼不見的,
但他卻根據一些不能說的資料找了這些人去面談,
我有做嗎?
的確沒有!
但同學們只知道我被面談了,也許隔一天連隔壁班都知道了,
再隔幾天連不同年級的人都知道了,
他們不知道我有沒有做,但他們知道我可能有做,所以被叫去面談,
也許最後老師查出來,確實不是我,
如此位高權重的人,會為了一根螺絲釘道歉嗎?
我相信,不是不會,是很難,
然而,那些沸沸揚揚,
早已燙傷了我的內心深處,
老師會告訴你,
〔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但,半夜有人敲門,誰能真的不怕呢?
老師會告訴你,
〔公道自在人心〕〔謠言止於智者〕
而世上是智者多?還是公道常存於世?
沒有做的事,一樣要寫報告,
寫了能澄清事實,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在頭上的人們內心默默的已幫你評分,
我的報告,寫的洋洋灑灑,但只能簡略如下:
(因公司規定不能在公開場合談論任何有關公司相關之事.)
〔據約談內容表示,職有票務異常紀錄,
針對此紀錄,職亦十分困惑,
職轉任至今,尚對售票規定及流程戰戰兢兢,
從未想從中為己投機獲利,
因此職需澄清如下:
一.職未在任何專案中,獲取任何利益或票券.
二.職深知不可違反公司規定,且剛調任至此,與同事間尚不熟稔,
更不可能唆使學長姐們替職從事非法之事,亦無印象有同事請職協助.
三.職全然不知”票務異常”內容為何事,
也不知從何找證據證明職並未違反公司規定.
以上.
懇請主管及上司們能夠明察,還職之清白.
會有還我清白的確切做法嗎?
還是,只能這樣了... ...
這,就是大公司的無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