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1 10:44:33奶爸仲介-Quinn

※提問:房子賣了財產交易所得明年要怎麼報?

昨天有人問我:房子賣了財產交易所得明年要怎麼報?



財產交易所得.jpg


※提問:房子賣了財產交易所得明年要怎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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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報稅都是用1.實際成本法(實價登錄後國稅局幾乎要求)

◎財產交易所得=出售價格-原始取得成本-購置&改良費用

譬如:你賣了350萬-原始買200-仲介費裝潢費50=
財產交易所得=100萬

註:成本&改良費用-
原購屋資料: 
購屋時私契; 支付價款證明 
(契約書附有收付價款之紀錄支票、存摺或匯款單等影本);
稅費:仲介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等

賣屋資料:
賣屋時私契; 稅費: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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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提不出原始取得證據時,就要用2.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法

◎財產交易所得=出售房屋評定現值X財產交易所得核定標準

譬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X18%(南屯區的標準)=財產交易所得=18萬

所得核定標準主要要看你屋主的房子位於哪個位置 
再去台中市主管機關詢問當區的所得標準
去年度 所得標準最高的是 西屯區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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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台中市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西屯區:24%
西區、東區及南屯區:18%
南區 :17%
北屯區:15%
中區及北區:14%
豐原區太平區:13%
大里區、烏日區及霧峰區:12%
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沙鹿區、大甲區、清水區及龍井區:10%
梧棲區:9%
東勢區、新社區、石岡區、外埔區、大安區、大肚區及和平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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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假使明年房地合一稅率通過....
再另外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