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是要用原價買回吧?可以討論看看解除契約是否可行,當然程序會有點繁瑣!否則等到11月才買賣會被再扣一筆奢侈稅的溜!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356條規定為通知後6個月間不行使或自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
雙方都取不到共識的點應該是在處理方式與金額吧像這類情況,有些朋友的作法是....建議拿過去案例出來與雙方協調,有實判案例更好好奇的是,漏水問題是事前就知道未告知還是事前就知道也告知會處理還是事前都不知道= =
上一篇:知識+回答剪輯:《建案土地成本的評估問題》
下一篇:知識+回答剪輯:《法拍流標為什麼只打九折?》
覺得自己很厲害的人,沒有一個是會替人著想的。-韓劇分-假面女郎
你問我看男生第一眼會看什麼?我的回答不假思索 手指頭俏皮的你好奇看向我 順勢揮了揮手像我這種?^_^故意淺笑附和著 是呀 會讓人想牽
https://hk.news.yahoo.com/%E5%AE%89%E5%AE%89-%E5%8F%AF%E5%8F%AF%E5%95%9F%E7%A8%8B%E8%B5%B4%E6%B8%AF-%E9%83%BD%E6%B1%9F%E5%A0
◎臺語安怎講 ⊕潘文良 臉書臺語社團,時常有人會舖文問‥「&hell
台灣與東協國會議員關係總會劉意川總會長(左八)與Aim柬埔寨經濟特區開發集團徐俊科總裁(左九)攜手台商至柬埔寨創業。圖/TACF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