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1 12:53:49小蓉

瞎扯(3)


前幾天阿里山小火車的出事,直到前

天我才知道,往生的名單中有位學生的

家長。兩兄弟分別唸小五小六,假日跟

父母親一同出遊,坐的是同班火車同個

車廂,問題是父子三人都是擦傷,而母

親卻是已經往生,從此天人永隔。


學校裡除了要老師多加注意孩子們

外,小學校裡並沒有什麼心理輔導課。

加上我也只是孩子們的科任老師,對此

我並沒有多使上力。直到今天上其中一

位學生課前,遇到兩位家長;說起這件

事,由於是小學校學生不過150幾位,收

的都是當地村莊的小孩。因此家長和學

生和學校間都很熟悉,聽兩位家長轉

訴,這次理賠加上自己私人保險可以拿

到兩千多萬,當然錢多少不是重點,畢

竟那是得拿一條人命換來的。但是這位

父親從以前就喜歡酒色,家庭也常因此

鬧起糾紛。今天父親又告知縣府到府慰

問人員說,怕不能栽培孩子唸書。


我對這事沒有太多的反應,因為這人

生什麼人都有,多得是賣女求榮的父

母。只是我想提個問題,為什麼按照啥

規定只能由這位父親一人拿到那筆撫恤

金,﹙他們說小孩未滿14歲不能領,是

這樣嗎?﹚,那麼也應該有專人安排這

筆錢的流向,不是只把錢發出去就了事

吧。父親再娶是她個人權利,但小孩何

辜?多了這筆錢不是讓他們更安心唸

書,而是讓父親更流連花叢。


生命無價,不是這幾個零所能買斷。

但往者已矣,剩下來的該是如何安置生

者的問題。或是以小孩名義成立基金或

是其他..。不該只是為了賠多少錢在那

裡吐口水。上課期間偷偷觀察小孩子的

神情,調皮搗蛋依舊。心疼小小年記就

得承受這失離死別之痛,但盼傷痛快過

去。我真是什麼都不會做的老師,只能

在這吐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