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1 12:53:49小蓉
瞎扯(3)
前幾天阿里山小火車的出事,直到前
天我才知道,往生的名單中有位學生的
家長。兩兄弟分別唸小五小六,假日跟
父母親一同出遊,坐的是同班火車同個
車廂,問題是父子三人都是擦傷,而母
親卻是已經往生,從此天人永隔。
學校裡除了要老師多加注意孩子們
外,小學校裡並沒有什麼心理輔導課。
加上我也只是孩子們的科任老師,對此
我並沒有多使上力。直到今天上其中一
位學生課前,遇到兩位家長;說起這件
事,由於是小學校學生不過150幾位,收
的都是當地村莊的小孩。因此家長和學
生和學校間都很熟悉,聽兩位家長轉
訴,這次理賠加上自己私人保險可以拿
到兩千多萬,當然錢多少不是重點,畢
竟那是得拿一條人命換來的。但是這位
父親從以前就喜歡酒色,家庭也常因此
鬧起糾紛。今天父親又告知縣府到府慰
問人員說,怕不能栽培孩子唸書。
我對這事沒有太多的反應,因為這人
生什麼人都有,多得是賣女求榮的父
母。只是我想提個問題,為什麼按照啥
規定只能由這位父親一人拿到那筆撫恤
金,﹙他們說小孩未滿14歲不能領,是
這樣嗎?﹚,那麼也應該有專人安排這
筆錢的流向,不是只把錢發出去就了事
吧。父親再娶是她個人權利,但小孩何
辜?多了這筆錢不是讓他們更安心唸
書,而是讓父親更流連花叢。
生命無價,不是這幾個零所能買斷。
但往者已矣,剩下來的該是如何安置生
者的問題。或是以小孩名義成立基金或
是其他..。不該只是為了賠多少錢在那
裡吐口水。上課期間偷偷觀察小孩子的
神情,調皮搗蛋依舊。心疼小小年記就
得承受這失離死別之痛,但盼傷痛快過
去。我真是什麼都不會做的老師,只能
在這吐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