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27 04:41:16一片汪洋

新聞散文:悲情城市殉情記





  1.

  古今中外,殉情的故事太多了,大都讓人唏噓不已:感愛情之無私永恆,嘆人生之旅竟如此多艱!外國著名的詩句猶在耳畔迴響: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然則,人類已進入新千禧了,文明社會的鐘聲已在人們心中時時迴盪,遺憾的是「現代殉情記」尚未落幕。在我看來「殉情」似乎沒有甚麼值得記載了,只不過靜下心一想,有情總比無情更合乎人類的發展邏輯,因為殉情也是有情的一種煽情表現。
  令我想起寫這篇「現代殉情記」之類的文字,實在是迫於無奈。在二○○二年炎熱的香港夏季,三個星期之內就發生了兩宗殉情新聞,被本港報紙以顯著版位大肆報道,成為城中一大悲情話題。
  經歷九七亞洲金融風暴之後,香港或多或少己成了台灣著名導演侯孝賢鏡頭裏的「悲情城市」。最新一宗殉情故事,發生於二○○二八月二十五日,地點為馬鞍山郊野公園溪澗。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年輕婦人,在患血癌丈夫去世翌日,走到過往兩人曾郊遊的地點緬懷一番時,突生死念,留下愛的誓言:「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月死」,表白對亡夫的無限愛意,然後鯨吞亡夫遺下的抗癌藥自殺昏迷,幸被郊遊人士發現,送院搶救後現情況危殆。
  無獨有偶,在阿貞自殺的石澗不到二百米處,三星期前,也有一名姓屈的二十六歲男子,在那裏服老鼠藥自殺死亡,而事發前他與內地妻子發生爭執,其廿五歲的內地妻子持雙程證來港奔喪,自責害死丈夫,在夫家吞老鼠藥殉情,幸被家人發現送院獲救。

2.

  話說殉情少婦阿貞,今年廿七歲,其亡夫陳先生已五十一歲。十年前,陳與前妻離婚,三子一女跟隨他生活;九五年,陳因供職的電子廠北移,而返回內地擔任管工職位,並由此認識阿貞,其後結婚。四年前陳被電子廠「炒魷魚」,並驗出患上血癌,需接受電療及化療。上月廿八日,阿貞持雙程證來港,陪伴病入膏肓的丈夫,陳前一天剛在威爾斯醫院病逝。
  有關報道說,警方在阿貞的衣袋發現一張她與丈夫的合照、一份「愛的誓言」及多頁遺書,遺書分別給予父母、繼子繼女,並留下兩個電話號碼,請求發現她的人代為通知家人料理身後事。「愛的誓言」中除表白對亡夫的愛,並希望「來世再做夫妻,一齊白頭到老」等簡單而深情字句,令在場調查的警員亦深受感動。
  也許阿貞命中注定不該走上絕路。是日,一隊下山的童軍途經上址,遠遠發現一名身穿恤衫及膝褲的少婦,躺在石澗一塊大石上,童軍初時以為她在「曬太陽」,走近其身邊始發現她已昏迷,口吐白沫,童軍馬上報警。警方及救護車輛迅速抵達,但要花十分鐘始聯絡到水務署人員到來開鎖,將路口鐵杆升起讓救護車駛進。警員在少婦恤衫衣袋檢獲一張貼紙相及遺書。警方憑遺書上留下的兩個電話,成功聯絡其家人,並證實其身分,相信她是惦念亡夫,吞服丈夫遺下的抗癌藥自殺。
  由於現場屬水務署範圍,一百五十米外裝有欄杆,警車及救護車無法駛入,僅容電單車通過,警員及救護員需徒步登山,即場為阿貞急救,警員在其恤衫衣袋內發現一張貼紙相、數張生活照及一封遺書,大意為很掛念亡夫,祈望來世再續前緣白頭偕老,署名「永遠愛你的老婆」,夫妻深情躍然紙上,催人淚下,遺書又向自己的父母提及「我很掛念他,請你們不要傷心。爸你要對媽好一點,多關心她一點。」,以及囑咐亡夫與前妻所生的子女生性做人。連負責調查的警員也不禁搖頭歎息。
  仰藥殉情獲救的阿貞,與較他年長廿四載的丈夫,曾經譜出了一段可歌可泣的忘年戀。她不計較對方曾經離婚、身罹血癌及家無產,決定委身下嫁,在丈夫最後的日子,一直在病榻旁陪伴,直至丈夫走完最後一段人生路程。
  連日在病房內服侍丈夫的阿貞,前日當丈夫黯然離世後,精神已經崩潰。
  情堅不渝的阿貞,浙江省武義縣武陽鎮南豐村人,有父母及一兄一姊。九六年,她南下廣東打工,在朋友介紹下與當時在東莞電子廠當管工的陳某認識,兩人年齡雖相差逾廿載,阿貞被陳做事負責、為人誠懇所感動,迅速熱戀起來。無奈天意弄人,陳四年前被工廠解僱,又發現罹絕症,對人生已感到絕望,阿貞卻不離不棄,陳大為感動,遂興起再婚念頭,在諮詢四名子女也沒有反對之下,兩人正式結婚。
但不久陳的病情惡化。阿貞此後多次持雙程證來港,陪伴丈夫到醫院覆診,甚至當丈夫在醫院留醫期間,也徹夜在病房外守候。陳的前妻,每星期也有數天到前夫家煮飯給子女享用,間中也會煲湯交給阿貞送給前夫飲用。
對於阿貞此次的殉情行為,陳的前妻及子女深受感動,表示將勸她返回浙江家鄉與父母生活。

3.

  嗚呼!也許真愛總是以悲劇告終。
  從西方的「羅密歐與朱麗葉」,到古代中國的「梁山泊與祝英台」,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到頭來都是勞燕分飛,或者「悽悽慘慘戚戚」終其一生。「大團圓」結局只是人們的美好願望而已。
  儘管我相信真愛的存在,然而我始終不贊同任何形式的「殉情」,因為無論兩夫婦關係如何親密,畢竟都是兩個生命,兩人如同兩個圓圈疊在一起,有互相依靠的部分,但仍然各自有空間,這樣才是「健康的愛」。夫妻應「平衡地」和諧相處,若伴侶去世,另一半更要堅強地活下去,這才是「愛」的表現。
  莫非真愛即悲情?這是天問還是人問!?
                          200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