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30 23:39:20青氣

人權;

人權;
有安份守己的人權
有為非作歹的人權

有一些人認為癈除死刑,是保障人權的象徵。

然而我感覺,保障人權必須區分的。

安份守己的人,不會侵犯別人,更處處尊重別人的權益。

為非作歹的人,為了本身需要,時常侵犯到別人的權益。

安份守己的人讓為非作歹的人侵犯後,就沒有人權嗎?

難道安份守己的人,就應該自認倒楣嗎?

換言之,法律、如果是保障安份守己的人權,
就會傷害到為非作歹的人權。

法律、如果是保障為非作歹的人權,就會傷害到安份守己的人權。

整體社會的安定,看倌認為保障那種人權,比較正確呢?
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