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4 22:36:15傾聽

可以不離婚嗎

  

 

Q

我其實是有點情緒的,今天忙了四個案子,其中我又看見所謂的「正義」,讓我思考著我所做的這個工作是否是對的?對於那些很難切入作協調的案子,雖然讓我看見自己的有限性,但那不會讓我覺得氣餒,頂多讓它回歸法庭去;只是一些如今天所看見、所感覺的,我心裡有很多話想說,但不知跟誰對話。

 

例如那個案子已接接觸三次了,法律上認為離婚與債務是兩回事,需要分開處理;但是債務未清楚之前,如何讓弱勢一方被逼離婚還可以保衛自己?我想我是同情弱勢吧。

 

不是只達到協調成功的目地,好像可以替他們思考最少的減損,而不是讓單一方面受欺壓,這些事情是與自己的角色身分是須要小心拿捏的,我才在想:「我可以做什麼?」

 

法律無法照顧全部的弱勢。

我問了我那讀法律的孩子,她也這樣說。那麼,讓那壞壞的、又請了律師的男人贏了,那也是那女人的命運?(你以為那女人就如此無能?是的,已接觸三次了,那是典型無知的傳統女性類型。以為不離婚就是保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可是實際上丈夫外遇,各自分開生活多年,視女人如糟糠已無情分,最不堪的情況如我們戲劇裡上演的場景種種,最後被通知上法庭要與她離婚,她還眷戀願意請求男人回頭。)

 

或者,我在這裡思考著女人的角色與傳統定位,女人與智慧,女人與感情等等的問題吧。

 

 

是的,我落入偏袒一方的陷阱裡,失去了客觀立場。

或者我以為可以持有一個什麼理想,為這個在做努力?而這個,我又取笑自己,自不量力。可是,如果沒有這一個理念支撐,那我做這個又有何意義?

 

 

 

 

gd 2011-01-26 21:56:03

怨憎會是苦
可有時雖無怨憎
在一起也是苦
愛別離是苦
可有時好似無愛
別離還是苦
小弟實在是慧根不夠

版主回應
哈哈,這是對比程度深淺的說法,但本質上都是苦的
因為有時在一起若是快樂,失去了就更是痛苦
失去、別離,它本身就是一種苦受,不管在一起是否快樂

同理,私人小我,想要擁有的這種性質的愛
它的本質就是苦
不管你是否擁有愛沒

怨憎會更不用說,這本身更是苦,不管你對任何人事物,只要是這樣的心態,自己就會苦得受不了了
2011-01-27 11: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