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8 16:52:09傾聽
家事法院采風錄.2
一位媽媽到法院訴訟的內容,是代理兒子處理「免除扶養父親的責任」。
因為她與前夫離婚後,前夫就此失去行蹤,從未給付小孩生活費用、從未探視過小孩,在小孩的生活裡惡意缺席;如今這家人因被社會局通知,需要幫這個老病、消失蹤跡30多年的父親,繳納安養中心的費用。
快3年了,是這個媽媽念在舊情分上幫忙打點,她去跟前夫的大學同學募款,加上社會局補助,勉強擺平前夫在安養中心的一切支出;現在所募款項所剩不多,社會局又消減補助,這位媽媽擔心兒子將來要負擔更多,所以起了這個動作,認為兒子可以免除扶養義務,前夫可以丟給社會來養。
她說,社會已有許多判例成立這樣的訴求,都是因為父母若從未盡到撫養小孩的責任,所以小孩也可以免除扶養的義務。
調解庭中無法協助雙方達成所謂共識,進行和解。就跟這位媽媽說明,從法院訴訟程序,她可能要面對的諸多證物、證人的準備,也就是她可能需要去跟一些過去的家人見面,面對過去的諸多新仇舊恨,希望可以協助她們釋懷一些些心結;說著說著,已經講一個多小時了,眼看著毫無任何着落可能,就跟她聊起天,打算見機行事,放或者棄
算了。
她談到自己的經濟情況其實不差,兒子還是自己罩著,給予很多資助,還請有外傭幫忙照顧幼小孫子。
聽到我這個,心裡更篤定自己原先的打算與做法。
所以,聊到她目前所做的,給於她很大肯定,她一心一意都在為兒子設想;但話鋒一轉,我說:「假若官司贏了,對兒子真的有比較好嗎?」
我約略點到那看不見的因果道理,以及善良人性的可貴種種概念。
結果出乎意外。
她說:「謝謝你提醒我,我如何撤消呢?」
在最後一刻,她高高興興地自動提出要撤消告訴,結束這起官司。
我內心生起對師長功德的感恩,像「金貓五里路」公案,到今天仍覺得心情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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