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3 01:27:56天氣晴

理所當然!?



這個世界上,充斥著太多理所當然。
男女交往久了,理所當然要了解對方的所有想法需求,什麼都不必說。
同住一起久了,對方理所當然會跟自己結婚。
家人是一輩子的,理所當然不必對他們太好。
朋友交往久了,什麼禮貌、尊重的,理所當然都可以省略了,反正他們懂。

太多自以為是的理所當然,讓人們失去了什麼?在當下永遠不會有人想到這些。當情人離開身邊、朋友分道揚鑣失去聯繫、家人年老撒手人寰的時候,才突然驚覺過往這些年來,自己忽視了什麼、冷落了什麼、忘記了什麼,會不會太遲?

真的什麼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嗎?如果是的話,那麼除卻”死亡”這個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失去與後悔?人人都高喊要珍惜身邊的人,珍惜那難以捉摸、定義模糊的”緣份”,可是真正珍惜的人,有幾個?因為理所當然而失去情人、家人、朋友的人又有幾個?

曾經愛過的你,在我提出要分手之後,你才傳來數個簡訊,告訴我是你錯了,是你忽略了我的感受,是你冷落了我,要我原諒你。同住3年多,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事我才突然提出分手的,我痛過、掙扎了1年多的時間,才慢慢讓自己不再把重心放在你身上,這些日子以來,我的轉變是很明顯的,你發現了嗎?為什麼要等到我說出”分手”這2個字以後,你才發覺你忽略了些什麼?

是不是天天睡在你旁邊,所以你認為我不會離開你了,理所當然要嫁給你了?還是我給你太過的安全感了?如果是這樣,你沒有錯,那是我的錯。我也忘了世事沒有絕對,任何人之間都不該有理所當然這種事情存在,忘了問你是不是需要。所以你不需要道歉,也不需要求我原諒你,你我都沒有錯,我只是不愛了,只是讓自己跳脫出那種明明不愉快卻苦苦執著的境地。

在28的這一年,我終於明白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用”不適合”3個字來結束一段已經很久戀情。有時候那不是逃避,也不是推拖之辭,當然相處的時候有很多磨擦和不愉快沒有說出口,變心或濃情轉淡也一樣,該結束的時候,難道還要一直討論”為什麼”,最後轉變成翻舊帳大會?如果一直都很用心,不會不知道”為什麼”。說不適合,只是因為有很多事情,現在討論已經沒有意義。很多事情、很多疑問當發生的當下沒有說出口,事後再談已是多餘,沒有意義的。

很多事情,我終於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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