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2 22:45:40魔彈射手
當聽眾的藝術
聽音樂會,最怕兩件事,一個是台上的人演得太差,一個是台下的人習慣不好,台上的人演得差有時還情有可原,但台下的人如果手機響、亂拍手、愛講話,那還真是……,不過就好好的聽完一場音樂會,應該不用專業訓練吧。
很久以前我也寫過觀眾的現像,不過前陣子我發現一篇好文,於是我情商作者,讓我可以轉貼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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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音樂會近二十年,總是發現一些奇特怪象。只是最近數場音樂會,實覺如此怪象竟有變本加利之趨勢。雖說積習難改,還是讓人不免憂心。
音樂會裡,最讓人尷尬且提心吊膽的,就是鼓掌時機。許多聽眾過度熱情,每樂章間鼓掌不說,甚至一逮到休止就出手,樂曲還沒完就鼓掌,嚴重破壞演出者與其他聽眾的情緒。
有人說,音樂表演既然是表演藝術,感覺對了,為何不能在當下大聲喝采?像柴可夫斯基《第一號鋼琴協奏曲》和《小提琴協奏曲》,第一樂章結構完整,結尾更是輝煌燦爛,為什麼聽眾非得等到三個樂章結束才能叫好?國外(以美國為最)也有觀眾隨便鼓掌;在海頓、莫札特的時代,音樂會觀眾胡亂叫好不說,更是可以隨時要求再演奏。為何我們就一定得守這些規矩,要拿重重道理限制自己的感情?
音樂會的禮儀,本來就是由約定俗成而逐漸發展,和音樂會性質一同改變演進。在十九世紀名人技當道的時代,音樂會常是超技名家炫耀功夫的場所,而觀眾也正是為了看特技表演或明星魅力而來。「每次我演奏完貝多芬《皇帝》鋼琴協奏曲第一樂章導奏的華彩樂段後,觀眾沒有不叫好鼓掌的!」曾首演李斯特《奏鳴曲》與柴可夫斯基《第一號鋼琴協奏曲》的大鋼琴家與指揮家畢羅(Hans von Bülow, 1830-1894),就曾這樣得意地和人形容自己的成功。對他而言,顯然觀眾即興的鼓掌叫好完全是音樂會的一部份,還是他所期望的回應。甚至,他還建議鋼琴後進要在連續困難樂段之始「故意彈錯音」,這樣聽眾才會知道其後的樂段有多困難,方能贏得更熱烈的掌聲。
如此馬戲團式的音樂會情景,如今已成歷史陳跡。今日有誰在看了鋼琴家彈完貝多芬《告別》奏鳴曲第一樂章序引的艱深和弦後大聲叫好,或在小提琴家征服拉羅《西班牙交響曲》的繁瑣音符時高呼讚美,只會被立即請出音樂廳。這並非表示現代聽眾不懂得珍視演奏者的技術成就或個人丰采,而是音樂會禮儀經數百年歸納反思後,至今以尊重藝術創作、維護藝術作品呈現為準則。在海頓的時代,音樂家地位和僕人相當,莫札特甚至曾被安排到與雜役一同用餐。作曲家雖努力創作,但雇主多僅將其當成實用配樂與娛樂點綴,而非視為藝術。巴黎歌劇院直到二十世紀初,觀眾都還可在包廂內隨意飲食走動、高聲談笑,聲量甚至足以蓋過演出者。如果今日我們還抱持這種態度,不把藝術表演當成一回事,甚至不把音樂表演當成藝術,那麼也就不用繼續討論音樂會禮儀。反之,如果願意尊重表演藝術,也就該正視音樂會禮儀發展的方向,而不該拿他國無知樂迷的不當行為,甚至二、三世紀前的音樂會現象來推卸責任。
至於為何必須等到作品結束才能鼓掌,原因仍是尊重作曲家創作和維護作品構想完整呈現,並尊重其他聆賞者完整欣賞作品的權利。就以柴可夫斯基《第一號鋼琴協奏曲》為例,其第一樂章華麗壯美的結尾確實讓人難以按捺鼓掌的衝動,某些熱情聽眾也「理所當然」推想演奏者必定樂於接受掌聲。但鼓掌的結果便是音樂為觀眾「具情緒性的噪音」打斷,接下來第二樂章極為幽靜的弦樂撥奏與長笛詠嘆則頓失對比,作曲家精心設計的強弱反差也就大打折扣。即使樂團在兩個樂章之間略為調音,但調音過程本身仍是「無情緒性的噪音」,干擾再強也未有觀眾掌聲嚴重。演奏家固然喜愛熱情觀眾,但不必也不該以犧牲作品效果為代價。
尤有甚者,作品樂章間可能不只是強弱反差,還有調性上的對比。像蕭邦《第三號奏鳴曲》,其第一樂章為b小調,第二樂章則採降E大調。依據和聲學原理,如此調性設計在聽覺上將形成不穩定的遊移效果,而蕭邦也的確在短小的篇幅中以快速流暢的樂想縱走第二樂章。如果觀眾冒然在第一樂章結束後鼓掌,則其與第二樂章細膩的調性與情感對比也就損失殆盡。多數演奏家一生皆在探求作品深意,自然不願見到經年累月的用心一次次毀於觀眾過份熱情的掌聲之中。聽眾若想真正了解蕭邦的音樂設計,更該完整聽完整曲而非以掌聲打斷。
既是情感對比,又是調性反差,難道非得研究到這種地步才能聽音樂會?難道就沒有一個「鼓掌公式」可以遵循嗎?其實最簡單的判斷法則就是回歸基本:作曲家既然沒把掌聲寫在樂譜上,詮釋與演出本身自不因缺少觀眾的掌聲而失色。如果不能確定要不要鼓掌,那就別鼓掌為宜。歌劇演出之所以能在詠嘆調唱段後鼓掌,一方面是戲劇舞台傳統,一方面也是許多作曲家以詠嘆調為段落思考,給予觀眾鼓掌的空間。不過,筆者還是情願把作品未結束前的掌聲當成室內二手煙—如果沒有把握演出者與全場觀眾全部同意,還是等到作品結束後再鼓掌為宜[1]。
然而奇怪的,是「鼓掌公式」難得遵守,「咳嗽定律」卻每每奉行—愈是安靜的段落,愈有人咳嗽。如果咳嗽還不足以破壞演出,許多電子裝置也一定會以科技補自然之不足,圓滿達成使命。作曲家沒寫下掌聲,自也沒把咳嗽清痰、手機鬧錶、重物墜地、打情罵俏、教訓小孩、夫妻反目等等聲響寫在樂譜。聽眾真的不能控制自己嗎?倒也未必。筆者至今仍然懷念在SARS時的幾場音樂會,全場靜默,無人敢咳,真是奢侈的夢幻。觀眾是否真有一到樂章間就非得咳嗽的必要,答案不言可喻。
和鼓掌一樣令人困惑的,則是鼓掌時的喝采。許多聽眾不明其意,也就亂喊一通。「Bravo」是「好極了」,「Encore」(或是拉丁文的「Bis」)則是「再來一次」。前者是純粹的致敬,後者則希望演出者能重奏(現在被用為「再奏一曲」之意)。不知為何,許多人兩者不分,把「喝采」和「加演」混為一談,也就造成演出者的困擾。要求加演或重奏,其實是非常自然的心理反應。音樂是時間的藝術,既不能留下美好片刻,那就再來一次吧!在沒有錄音的時代,演奏家為讓聽眾了解樂曲,有時甚至還會自行重奏。畢羅就曾在指揮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後,認為「如此偉大的音樂,只聽一次怎能了解?」,竟然令人關閉出入口,把全場聽眾硬留下來再聽一次全本貝多芬第九,被人戲稱為指揮「貝多芬《第十八號交響曲》」。以往歌劇演出中,聲樂家唱完著名詠嘆調後往往安可聲不斷,聽眾就是希望能再聽一次。在今日以尊重作品完整性的考量下,聲樂家鮮少真的重唱,但也有例外。當今男高音當紅炸子雞里契特拉(Salvatore Licitra),就在演唱《遊唱詩人》著名的艱深詠嘆調〈看那可怕的烈焰〉後重唱一次。聲名更亮的花腔男高音佛洛瑞茲(Juan Diego Flórez),甚至在唱完《聯隊之花》著名的九個High C後,把這段折騰死人的詠嘆調再唱一次,等於連飆十八個High C!如此藝高人膽大,果然轟動全球而成票房保證的鑽石明星。
演奏家選擇安可曲,不但是學問,更是藝術,甚至是責任與挑戰。許多音樂家不奏安可曲。畢竟,如果想說的話都在節目裡說完了,音樂會也該就此結束。如果安可與音樂會曲目無法搭配,反而畫蛇添足。也有演奏家極愛安可曲,一出手就是四、五首不說,甚至發展出「安可曲小音樂會」。紀新(Evgeny Kissin)2007年美國巡迴中在芝加哥演奏十首安可,到紐約甚至彈了十二首,到晚上十一點四十五分才結束音樂會,堪稱當今最享受加演的音樂家。也有許多名家以特定曲目做自己的「音樂簽名」。當鋼琴大師霍洛維茲(Vladimir Horowitz)彈奏舒曼《夢幻曲》,小提琴巨匠米爾斯坦(Nathan Milstein)演奏自己改編的李斯特《安慰曲》時,聽眾也知道音樂會即將結束。而在精心設計下,安可曲甚至能和正規節目呼應。葛濟夫(Valery Gergiev)指揮柴可夫斯基《天鵝湖》選曲後,常以華格納歌劇《羅恩格林》第三幕前奏曲做安可,用天鵝騎士傳說來回應受詛咒的天鵝公主,確是深思熟慮的加演。
也有音樂家把安可當成甜蜜的反擊,要給聽眾音樂會所沒聽到的完美。俄國鋼琴家魯迪(Mikhail Rudy)來台演奏布拉姆斯《第二號鋼琴協奏曲》,第二樂章因指揮失誤而遭到牽連,竟漏了一小段旋律。他的第一首安可,就是把長達九分鐘的第二樂章再彈一次,還給聽眾完整的演奏。小提琴家拉赫林(Julian Rachlin)更是可愛。他以絕佳技藝打破國家交響樂團慣例接連兩年受邀,第二次來台他又準備同一曲易沙意艱深的《第三號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當安可,原因竟是他覺得上次安可拉得不夠理想,這次非得在同地點扳回一城!
但無論如何,加演並不是演出者的責任。加演與否,加演曲目多寡,完全視演出者的心情、體力、個人意見而定,聽眾只能接受台上的決定。同樣演奏蕭邦第二號鋼琴奏鳴曲《送葬》,波里尼(Maurizio Pollini)可以在演出後安可四曲,追加三十分鐘歡樂大放送,齊瑪曼(Krystian Zimerman)就選擇完全不加演;齊瑪曼並非刻意不演奏安可曲的音樂家,他不在演出《送葬》奏鳴曲後加演,或許體力耗盡,也有可能選擇讓樂思不受干擾地停留在感傷而鬼魅的陰森世界,但無論原因為何,觀眾都必須尊重。卡拉揚(Herbert von Karajan)當年聆賞福特萬格勒(Wilhelm Furtwängler)指揮舒曼《第四號交響曲》,深受震撼之餘竟決定打道回府,寧可放棄下半場也要讓該曲完美地留在腦海。我們雖不必如此極端,把完美演出後的整個下半場當成加演,但至少也該體會音樂家「不加演的用心」。
此外能否加演,演奏者角色與演出曲目往往是關鍵。以協奏曲為例,前一分鐘還是全員合作,安可曲卻變成個人獨秀。若無指揮允許,為尊重樂團,許多演奏家絕不會在協奏曲後加演[2]。更何況,很多曲子根本不應被要求「加演」。像柴可夫斯基《悲愴》交響曲和馬勒《悲劇》交響曲,如果台上演出真是淋漓盡致、全心投入,觀眾「正確」的反應可能連掌聲都不該有。另外,無論作曲家是誰,在「安魂曲」後要求加演,就像在棺材店要求買大送小,實是奇怪無比—就算演出者願意加演,又能表演什麼呢?朗誦大悲咒不成?
如果連「加演」都可以被一些觀眾視為「責任」,那音樂會後的簽名會也往往被當成「義務」。許多觀眾為求簽名不擇手段,音樂家勉力配合也就不折手斷。波哥雷利奇(Ivo Pogorelich)來台演出協奏曲,首站新竹音樂會後觀眾傾巢而出、循環排隊,鋼琴家簽到體力透支,到台北只得限縮名額;這無關是否大牌,而是能力限制。更奇特的,是許多聽眾不拿CD或海報,隨手撕張白紙就希望音樂家簽名。音樂家自然希望簽和他們相關之物。隨意索取簽名,那所得也就只是到此一遊的塗鴉,其心態也是對演奏者的不尊重。
最後,音樂會獻花也是一門重要卻為人嚴重忽略的禮儀。世界多數音樂廳都指派專人獻花,觀眾不得自行捧花上台。特別熱情的俄國則是觀眾擁向台前,站在台下執花給演出者。然而,台灣人的熱情實為世界之最,不但樂於獻花,更愛衝上台獻花。經過多年生聚教訓,樂迷體認到獻花已不稀奇,更發展出當場致獻禮品玩偶的獨門招數。只見台上鮮花與Kitty貓齊飛,樂迷與演出者一色,真是普天同慶、舉國歡騰!
然而,筆者雖然認識許多音樂家,卻從沒上台獻過一次花,甚至還冒著被花店老闆海扁的風險鼓吹大家盡可能不要獻花。何故?
一、花束自擾擾人。鮮花雖美,但捧持不易。稍不留神,則包裝紙磨擦聲、捧花翻覆聲、水灑驚呼聲、踩水摔倒聲此起彼落,音樂會自大受干擾。即使花朵平安上台,演出者接受一束即可,接受多了也搬運困難,徒增困擾,最後只得分送親友。筆者就多次無功受祿,空手聽音樂會卻滿載鮮花回家。如果沒有把握演出者能夠載運大量捧花,或不希望鮮花最後淪落至筆者這般閒雜人手上,還是以不獻花為佳。
二、演出者可能不喜歡花。不喜歡花的原因很多,最直接的便是對花粉或花香過敏。鋼琴家齊柏絲坦(Lilya Zilberstein)便是一例。她對花香過敏,總是小心翼翼。誰知有次音樂會,聽眾出於好意,獻了大捧香水百合。她當下並無不適,五分鐘後卻淚流滿面、兩眼發紅,連安可曲都無法彈完,只得道歉重彈,徒增尷尬。齊柏絲坦並非音樂界特例。像大都會歌劇院的次女高音王牌鮑蘿蒂娜(Olga Borodina),雖然氣力強勁,卻也對花香過敏。無論至何處表演,她的合約總不忘交代,舞台和旅館中絕對不能出現香花。有次她邀請齊柏絲坦和小提琴家凡格洛夫(Maxim Vengerov)至大都會聽她演唱《卡門》,誰知舞台上雖沒香花,但前一場的花香卻沒散掉。她出場一聞,喉頭立緊,聲音大受影響。第二幕開始前就請工作人員代向觀眾道歉,劇院甚至已請好代打在後台預備。雖然鮑蘿蒂娜最後還是撐完全場,但情況之淒慘可想而知。「不知內情的人,真的很難體會對花香過敏者的辛苦!」若不知演出者是否能接受鮮花,最好還是別送為宜。
三、尊重演出專業,尊重舞台地位。對筆者而言,這是真正的原因。筆者自己也曾上台表演,開過小型獨奏會,深知「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的道理。無論演出是技驚四座抑或荒腔走板,舞台仍屬於演出者而非觀眾。即使觀眾中臥虎藏龍,不乏能人異士,隨時可將台上演奏者取而代之,但不屬於那個舞台,無論是誰,除了演岀者和工作人員外,都不該踏上舞台一步。這也是為何俄國觀眾再怎麼熱情,也只敢從台下遞花,而非親自跑上舞台之故。不只音樂會如此,此理更適用於所有舞台藝術。唯有台上台下皆正視舞台的「抽象神聖性」,把「踏上舞台」當成嚴格的要求,對舞台永遠表示謙遜與自律,表演藝術才會不斷進步。尊重舞台,不只是尊重演出者,更是對整體表演藝術的尊重[3]。
「記住!千萬別噓你的聽眾!」小提琴大師海飛茲(Jascha Heifetz)就曾如此告誡當年初展頭角,在樂章間制止聽眾鼓掌的鋼琴家瓦茲(Andre Watts)。音樂會之禮儀秩序只能依賴聽眾自己維持。說到底,當位好聽眾其實非關藝術修為,不過就是將心比心。
[1] 如果觀眾自由鼓掌是該類演出的傳統,演出者也視自由鼓掌為理所當然,那麼觀眾自可自由鼓掌,甚至表演者會鼓勵觀眾自由鼓掌。如筆者欣賞「當代傳奇」劇場演出時,演出前就常聽到主辦單位廣播「該演出性質為傳統劇場,請觀眾隨性叫好喝采」。
[2]筆者最慘的經驗在於勸說鋼琴家齊柏絲坦(Lilya Zilberstein)在台灣演奏安可曲。齊柏絲坦從來沒有在協奏曲後加演。經筆者死皮賴臉地勸說,她也徵求指揮呂紹嘉同意後,決定破例演奏。結果她在新竹彈安可曲時出現手機鬧鈴,在台北則是某熱情觀眾在餘韻尚未結束時便大聲鼓掌,徹底破壞其辛苦經營的弱音之美。經過如此震撼教育,筆者再也不敢勸說演奏家演奏安可曲,齊柏絲坦也再不敢在協奏曲後加演了。
[3] 2005年7月30日,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參加「鄧雨賢紀念音樂」並受邀上台合唱安可曲「望春風」,兩廳院最後以「安可曲也要專業」之由對主辦單位博古藝術團開罰。蓋兩廳院的表演節目都需送審,此處的「專業」便是指陳總統並非該音樂會受審核通過之演出人員。即使陳總統是專業聲樂家,不是該場演出者就不該走上舞台。可惜當時主辦單位竟以「與民同樂」、「總統歌喉不錯」等理由抗辯,既不知對舞台的尊重,也陷國家元首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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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作者是焦元溥,很多人知道在音樂會裡「這不行那不行」,不過卻只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這篇文章應該解決了大家不少疑惑吧。
這篇文章收錄在他的新書「樂來樂想」當中,雖然是本和音樂有關的書,但它並不單純的只講音樂,而告訴你許多和音樂有關,你卻不知道的逸事。
既然人家文章都借我用了,當然得幫忙打書一下
http://www.linkingbooks.com.tw/basic/basic_cart_default.asp?ProductID=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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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
2008-09-16 13:00:08
不要進音樂廳可能比較快一點...
版主回應
妳還不是聽完全部的馬勒和蕭士塔高維奇~~
2008-09-16 22:27:55
"筆者至今仍然懷念在SARS時的幾場音樂會,全場靜默,無人敢咳,真是奢侈的夢幻。觀眾是否真有一到樂章間就非得咳嗽的必要,答案不言可喻。"
焦元溥這段寫得可真耐人尋味啊!!呵呵!!
PS. 圖一是哪個演奏廳啊? 大得嚇人,真是太超過!
圖二,日本的opera city
圖三、圖四都是在網路上找的
圖五,是聖馬克兒童合唱團
圖六,台中中山堂 2008-09-16 22: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