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能亂生,錢不能亂花.
男女婚配孕育子女就要負責教養!無能力者不好結婚,留下一堆問題;有性需求找性服務所,男女朋友可以交往、性愛,但不能生養!若生下子女由政府單位輔育、教養之;孕育子女須經檢驗資格,以確保教養品質!
問題家庭孕育出問題兒童,問題兒童長成,製造問題社會,成為問題國家.
所以說家庭功能不能忽視!可以產生美滿幸福,最起碼負責盡職的子女、人民,為國家盡一份心力!為自己贏一份人生!如果產生端有問題,結出的果就會發生問題?也許有異類情形,但一般皆如是看之!
當前台灣生育率降低,但生育之品質一直無法提升,因為人權考量,人長成都會有本能之需求,男找女,女找男或被找,男若有明顯的問題一般人皆可看出,因此會有一些篩選,女被男找,女若有問題,一般男只會占便宜而留下一堆問題!這是有關優生與避免壞生之事,事實優等生之男女也不盡然生下優生子女,因此難說,難以嚴格要求?但此處要說的是去除染色體的問題,真正有關腦袋裡的東西,人之習性認知與生長之家庭有關,最初之影響約占了百分之六十,然後是及長之應付社會事務能力、賺錢支應家庭開銷之能力!這會影響夫妻相處與子女之孕育環境…
政府打算獎勵生育,很好!但要考量國家財政,國家債務至今似乎相當龐大!錢須花在刀口上!家庭,男女、人民構成,孕育子女是一家子的事,政府可以鼓勵、說明其必要性!直接補助似乎不宜?應當與供職者研究,提升家庭所得!一個家庭,男出外工作,女在家持家,生一個或兩個子女,供職者須付出此一家庭足夠之生、養、育、樂、存,之滿足!(生活、生育、養育、教育、娛樂、生存),再者家庭需結婚之男女互相扶持,兩個都出去工作家庭誰顧?現在應是回歸家庭的時候,過去有人鼓勵婦女走出家庭?婦女過去是認份的家庭支助骨幹!因教育能力之提升,不願再死守家庭,想拼一片天!然結了婚後家裡誰顧?男的願意也可,總之必須有一人熱心經營付出!否則結甚麼婚?有了子女誰顧?把問題都丟給別人?不是更製造了問題?
個人覺得小孩兒0-5歲還是交由父母撫養管理,至於財支不足問題則由政府、企團與就業單位思量!當前已進入二十一世紀,台灣,中華民國之國民人口數,應作如何之質量考量?家庭與被撫養人口應有之「薪資給付額」,應當足以應付家庭應有之開支!政府還是把重心放在學齡幼童上!家庭教育與扶養交由父母,就學後落實教學責任於學子身上,使國民皆有起碼之高中學歷(學力),以提升國民素質增強國家力量。